因在拉姆河非法采砂而被判入狱

冯涛 October 1, 2018 16:02

(Baonghean.vn)——陈文和因多次在林江非法采砂而被判入狱。

10月1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以“违反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罪对被告人陈文和(1989年出生)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陈文和家住兴原县兴林乡。

Bị cáo
被告人陈文和在法庭上。照片:芳涛

起诉书称,2018年6月11日凌晨0点15分左右,在南丹县庆山乡,陈文和指使其他三人将林河床的沙子抽到一艘注册号为NA-6104(尚未注册)的铁壳船上。该船的法定所有人是陈文玉先生(居住在兴原县兴林乡)。陈文和在非法采砂过程中被乂安省环保警察局当场抓获,并缴获81,351立方米的沙子。3建筑用砂

事发区域尚未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给任何个人或组织勘探、开采矿产的许可证。

义安省资产评估委员会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资产评估结论为:3陈文和非法开采的建筑用砂价值1990万越南盾。

除上述行为外,陈文和于2017年和2018年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具体而言,2017年10月3日,他因“非法开采矿产”受到乂安省公安局环境警察局的处罚。2018年1月22日,他因“未获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产开采许可证,进行非法矿产开采”受到兴原县公安局的处罚。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依法判处陈文和有期徒刑9个月,并依法处理证据。

此前,2018年9月2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还以“违反资源开发规定”罪名,判处被告人阮克岩(1992年出生),居住于兴原县兴林乡,有期徒刑9个月,并有51.16米证据3建筑用砂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