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金融服务实行有条件的安全秩序管理
(Baonghean.vn)- 这是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会议上听取对全省安全秩序存在问题的若干行业和企业的国家管理监督结果时提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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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明志 |
此次督导由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于9月17日至28日对琼吕、英山、门路镇、荣市部分地区安全秩序状况良好的工业企业集团内的部分机构进行,并会同部分地区警察对省警察的国家管理职责进行督导。
根据监测结果,会议期间,代表们分析并澄清了诸多局限性和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省农民协会副主席、法律委员会委员陈文香先生指出,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一些机构在获得营业执照后就立即开始营业,尽管这些机构还没有经过当局的安全秩序检查和合格证书。
因此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对有条件的行业、专业颁发营业执照时,必须有安全秩序合格证明,方可颁发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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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委员陈文香先生提议,对符合安全秩序条件的行业发放营业执照。图片:明志 |
省公安局副局长阮孟雄建议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建议中增加对有安全秩序条件的经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建议将金融服务纳入有安全秩序条件的经营范围。
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忠还对金融服务业表示关注,他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部门检查现有金融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因为政府对此类机构没有监管;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住宿和卡拉OK企业从住宅功能转换为住宅功能但消防计划未经批准的企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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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察局副局长阮孟雄建议法务局向政府提出建议,将金融服务业纳入有条件的行业和职业类别。图片:Minh Chi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议会法制处处长潘德同表示,为了更有效地管理省内存在安全秩序问题的经营场所,省人民委员会应尽快出台部门间协调条例,明确计划投资厅、文化体育旅游厅和省警察局在国家管理省内存在安全秩序问题的经营场所活动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