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球员斗殴事件后,VFF 颁布了一系列处罚措施

智慧 October 15, 2018 07:08

胡志明市第一女子足球队和越南煤炭矿产女子足球队球员在统一体育场发生斗殴事件两天后,10 月 14 日晚,越南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对涉事人员处以了一系列严厉处罚。

昨晚,越南足球协会主页公布了 10 月 12 日在统一体育场发生的胡志明市第一女子足球队与越南矿业女子足球队之间的斗殴事件的相关处罚。

越南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对胡志明市一队和越南煤炭矿产队两支球队的集体和个人处以了一系列处罚。图片:IT

据此,越南足协做出了一系列处罚。其中,胡志明市一队的四名球员,陈阮宝珠(18号)、阮氏美英(25号)、陈氏芳草(37号)、陈氏秋(15号),每人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并被禁止参加越南足球协会管理和组织的足球活动5个月。

事件起因是,上述球员于2018年10月12日在胡志明市统一体育场举行的胡志明市第一队与越南煤炭矿产队两队的比赛中,对越南煤炭矿产队一名球员实施了特别严重的人身攻击行为。

越南煤炭矿产队两名球员范黄琼(8号)和孔氏恒(32号)也因上述错误分别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并被禁止参加越南煤炭矿产队管理和组织的足球活动5个月。

此外,2018年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泰山北杯回归赛的主办方统一体育中心因在上述比赛中允许观众进入赛场并殴打越南煤炭矿产队球员而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第一队和越南矿业队因大量球员互相斗殴,分别被罚款 3000 万越南盾。

向胡志明市 I 队教练委员会、胡志明市 I 队队长 Tran Anh Tuan 先生发出警告;向越南煤炭和矿产队教练委员会、越南煤炭和矿产队队长 Trinh Minh Dung 先生发出警告,因为他让上述不幸事件发生。

时光回溯到10月12日下午进行的2018年全国女足锦标赛半决赛,裁判吹响比赛结束的哨声后,胡志明市第一队和越南煤炭矿产队两队的女队员便展开了缠斗。

这是在VTV6频道上出现的极其丑陋的画面,极大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越南女球员在国内球迷心中树立的美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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