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工作1年的外籍劳工需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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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在越南工作并与越南雇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

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一项法令,详细说明了《社会保险法》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其中规定在越南工作的外国雇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该法令自2018年12月1日起生效。

适用对象为在越南工作、持有越南主管部门核发的工作许可、执业证或执业执照、与越南雇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须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外籍员工。

因此,在越南工作的外国雇员必须遵守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疾病、生育、职业事故和疾病保险、退休和死亡福利。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工人必须每月缴纳其月薪的8%作为养老金和身故抚恤金。图片:P.DIEN

具体来说,自2022年1月1日起,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工人每月必须将其月薪的8%缴纳至养老及死亡基金。

员工每月若有14个工作日或以上未工作且未领取工资,则无需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除产假外,该期间不计入社会保险福利。

自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按月从劳动者月工资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疾病生育保险费3%;职业事故与疾病保险费0.5%;养老与死亡保险费14%。

关于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或者工作证、执业证、执业许可证到期之日起(以较早者为准),劳动者未按照合同继续工作或者未续办证件的,有权要求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自收到规定齐全的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并组织支付员工工资。无法解决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正在领取每月养老金或社会保险福利的外籍员工,如果已不在越南居住,并希望领取一次性福利,则必须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申请。社会保险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员工的申请。如果未能处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