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后悔无缘无故杀死姐夫
兰骑着摩托车回家,拿了一把刺刀,回来打电话给碧,质问她为什么殴打他。停车后,兰仍然拔出刺刀刺向碧,导致碧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11月16日上午,河静省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德兰(1969年出生,住河静省奇英县奇文乡)有期徒刑17年。
起诉书称,2018年8月11日上午8点左右,陈德兰(妹夫)与妹夫阮文碧等2人在邻居家喝酒,在此过程中,2人发生矛盾、争吵,随后发生打斗。
Lan以为他是姐夫,却态度粗鲁,于是骑摩托车回家“口袋里”掏出一把刺刀,回来后打电话给Bich,质问他为何殴打他。Bich看到Lan回来找他“谈话”,便捡起一块石头朝姐夫扔去,两人再次打了起来。
尽管被邻居拦住,兰仍然拔出刺刀刺向碧奇,导致她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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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德兰。 |
法庭上,兰某表示悔罪,称一时愤怒酿成全家悲剧,妻子早已去世,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因一时失去克制而夺走了他人的生命,应予以严惩,但也应考虑困难情况、悔意等减轻处罚情节……
人民法院除判处被告人陈德兰有期徒刑17年以外,还要求其赔偿被害人家属1.7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