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后悔无缘无故杀死姐夫

富荣 November 18, 2018 08:14

兰骑着摩托车回家,拿了一把刺刀,回来打电话给碧,质问她为什么殴打他。停车后,兰仍然拔出刺刀刺向碧,导致碧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11月16日上午,河静省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德兰(1969年出生,居住于河静省奇英县奇文乡)有期徒刑17年。

起诉书称,2018年8月11日上午8点左右,陈德兰(妹夫)与妹夫阮文碧等2人在邻居家喝酒,其间,2人发生矛盾、争吵,随后发生打斗。

Lan以为他是姐夫,却态度粗鲁,于是骑摩托车回家“口袋里”掏出一把刺刀,回来后打电话给Bich,质问他为什么打他。当Bich看到Lan回来找他“谈话”时,他捡起一块石头朝姐夫扔去,两人再次打了起来。

尽管遭到邻居的阻拦,兰仍然拔出刺刀刺伤了碧琪,导致她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被告人陈德兰。

法庭上,兰某表示悔罪,称自己一时气愤,酿成全家悲剧,妻子早已去世,希望能够从轻处罚,以便自己能照顾年幼的孩子。

合议庭认定,被告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因为他一时失去克制,夺走了他人的生命。他应受到严厉惩罚,但也应考虑其处境艰难、悔罪等减轻处罚情节。

人民法院除判处被告人陈德兰有期徒刑17年以外,还要求被告人陈德兰赔偿被害人家属1.7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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