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冒充警察和电信员工的犯罪嫌疑人诈骗近33亿越南盾,被判刑

陈武 November 30, 2018 15:24

(Baonghean.vn)——8天内,范廷銮及其同伙冒充警察和电信员工,从多名受害者手中骗取并侵吞了近33亿越南盾。

11月29日至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范廷銮(1993年生)、阮友秋(1991年生)、范廷飞(1999年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均居住于北宁省良台县香美乡。

Các bị cáo Luận, Thu, Phi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Trần Vũ
被告人 Luan、Thu 和 Phi 出席庭审。图片:Tran Vu

起诉书称,2018年8月初,阮某接到阮文菲(Nguyen Van Phi,1990年出生,居住在北江省陆南县,阮某妻子的表妹)的电话。阮文菲要求阮某找人开立银行账户和ATM卡,并承诺每张卡支付300万越南盾。

范廷銮找到阮友秋和范廷飞,要求他们开设共计15个银行账户,并办理15张ATM卡,然后托人把这些钱送到台湾交给阮文飞。

范廷銮还与阮友秋、范廷飞商议制作假身份证,并继续伪造银行卡,然后卖给阮文飞,以逃避当局侦查。

随后,阮文飞从台湾致电范廷銮、范廷銮和阮友秋,约定当受害人的钱转到他们的账户时,他们就提取现金。阮文飞承诺将贪污总额的20%分给范廷銮、范友秋和阮友秋三人。

自8月21日至8月29日的8天内,犯罪嫌疑人对多个省市的受害人实施了5次侵吞公款的行为,非法获利总额近33亿越南盾。

其中,阮进德先生(Nguyen Tien D.)拨款 2.18 亿越南盾,阮文德先生(Nguyen Van D.)(乂安省)拨款 2 亿越南盾,黄氏凤女士(Hoang Thi Phong L.)(乂安省)拨款 1.69 亿越南盾,潘庆 C 女士(乂安省)拨款 2.56 亿越南盾,裴氏红 T 女士(庆和省)拨款超过 24 亿越南盾。

法庭上,被告人对起诉书中所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使用的手段是冒充电信公司员工,并告知其未付账单。尽管受害者试图解释,但嫌疑人被告知案件将移交警方调查。

不久后,他们的手机陆续接到了尾号为113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警方,正在调查洗钱、贩毒、拐卖儿童等案件,怀疑涉及受害者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并要求受害者秘密转账以协助调查。

嫌疑人承认自己是根据阮文飞的指令行事的。每次交易后,阮文飞都会从被告的佣金中扣除一定比例,剩余的钱都进了阮文飞的腰包。

但由于该主体目前在国外,当局尚未将其逮捕,因此主体Luan、Thu和Phi必须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害承担共同责任。

庭审中,受害者们无法解释为何能乖乖听从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无理要求。一些受害者即使没有现金,也愿意出售手中的黄金,将钱转给素未谋面的人。交易完成后,他们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电话那头根本打不通。

经过长时间的商议,11月30日上午,合议庭宣读了判决。根据案件总体情况,合议庭判处范廷銮有期徒刑15年,阮友秋有期徒刑14年,范廷披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必须共同赔偿被害人所骗取和挪用的钱款。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