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三名未经批准出售土地的公社官员受审细节令人意外

汝平 December 3, 2018 10:03

(Baonghean.vn)- 向义泰乡(新岐县)人民委员会提供贷款或购买土地但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人员承认,他们对此次事件负有部分责任。143名受害者一致请求人民法院考虑并减轻对三名被告的刑罚,这三名被告均为该乡的主要领导人。

因被告人潘春水主动要求缺席,开庭一次延期后,11月底,义安省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原义泰乡主要官员被告人潘春水(1959年生)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其中,被告人潘春水(1959年生),原义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被告人泰段尊(1954年生),原义泰乡党委书记、主席;被告人潘金珠(1963年生),原义泰乡地籍官。

卖地还债

2000年以前,义泰乡人民委员会在建设过程中欠下一笔钱。为了有钱偿还债务和建设基础设施,时任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2001-2006年)的潘春水先生积极倡导政策,允许该乡和各村人民委员会出售农业用地和用于建设本乡教育培训设施的土地。

被告人在庭审中。 图片:Nhu Binh

允许乡镇人民委员会出售土地的政策已在义泰乡党委、人民议会和党委、人民委员会会议上获得批准,会议由义泰乡党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泰段尊先生主持。调查结果显示,从2001年到2006年,义泰乡人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出售了113块土地(面积50909平方米)。2),收入超过11亿越南盾。2005-2006年,经人民议会同意,5个村庄出售了30块土地(面积18,509平方米)。2),收入超过2.7亿越南盾。

出售土地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偿还债务以及为公社申请建设工程资金(超过11亿越南盾)。目前,公社人民委员会账户中还剩余1600多万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交代,犯罪原因是由于缺乏知识,急于偿还前期债务,以及进行必要的改变地方面貌的工程。

人们一致要求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由于土地未经批准划拨,至今这些户尚未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庭审中,购地户代表希望合议庭考虑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同时请求主管部门尽快为他们解决土地使用权证问题。

人民代表请求人民法院考虑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并建议主管部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图片:阮文平

Thanh Cong D先生当时是义泰乡人民议会代表,作为相关权利义务人出庭。 “当时义泰乡欠债累累,设施匮乏,乡干部没有地方办公,只好借用合作社的会馆,于是才有了变卖土地的政策。我们当时的人民议会代表商量后,同意变卖土地还债,并用变卖所得的钱迁移了清族公墓的坟墓,修建了会馆。法院没有判我有罪,但我们良心受到了谴责。我还借钱给乡人民委员会,到现在还没还。我不会再要乡政府借给我的债了。这些干部虽然做错了,但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所以希望审判庭考虑减轻他们的刑罚。”这位前人民议会代表的真挚发言赢得了在场数百户居民的掌声。

新岐县人民委员会代表作为案件受害者表示,被告的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而非为了个人利益,因此新岐县人民委员会不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同时希望人民法院考虑减轻被告的刑罚。关于居民购买土地的数量,县人民委员会目前无权决定。新岐县人民委员会已向省和中央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请求考虑解决已付款户的意愿。

合议庭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分别判处潘春水(Phan Xuan Thuy)和泰端尊(Thai Doan Ton)各24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潘金珠(Phan Kim Chau)15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上述刑罚均低于省人民检察院代表提出的量刑建议。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