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实施新《森林法》,实现森林可持续管理
(巴新)——2017年《森林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这将提高森林所有者和森林保护者的效率。目前,义安省正在积极推广和培训《森林法》的实施,以便尽快将其应用于实践,为可持续森林保护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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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植树造林、森林养护和保护工作的扎实推进,昆强县的森林覆盖率现已达到85%以上,位居全省之首。图片:明行 |
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报告:义安省自然土地总面积为1,648,997公顷,其中林业规划用地1,166,109公顷,占70.7%。林地面积879,302公顷,占53.3%,非林地面积286,807公顷,占17.4%。三类林业规划以外的林地面积70,149公顷,占4.2%。
其中,义安省目前木材总蓄积量为:天然林81,349,105立方米,人工林9,654,183立方米,其中竹子1,941,681千株。特种用途林蓄积量29,079,642立方米,防护林蓄积量28,095,141立方米,生产林蓄积量29,922,683立方米,林业规划用地外森林蓄积量3,364,371立方米。目前,义安省共有45家木材加工企业,其中个体经营木制家具及木制品生产经营单位10,410家。
自2016年以来,义安木材加工厂一期工程每年生产1.2万立方米层压木材和13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2018年,义安省继续在安山县投资建设一家年产能40万立方米的中密度纤维板加工厂。因此,2019年1月1日生效的新《森林法》至关重要,它将提高森林所有者和森林保护者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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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和森林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核心森林区域巡逻。图片:PV |
具体而言,制定新森林法的目的是:建立规范林业社会关系的法律框架。经济技术领域包括与市场导向和国际接轨的森林管理、保护、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和贸易相关的活动。建立合理、稳定的现代化经营、生产和经营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林业劳动者增收,改善林业工人生活,建设新农村,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防安全。
新《森林法》有助于全面及时地将党和国家关于林业、管理、保护和可持续森林发展的路线、政策和方针制度化。它为在加快和深化林业社会化政策的基础上发展林业奠定了基础。它根据2013年《宪法》第53条的规定,将森林所有权制度制度化,并与森林所有者和国家林业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规定相协调,为可持续林业发展吸引资源。
该法根据2013年《宪法》的规定,对森林所有权制度(第7条)进行了制度化。该法明确规定了林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与森林所有者以合作、合资和联合的方式创建原料区,并可持续地管理森林。支持产品消费,应用科学、高科技、先进技术、新技术和绿色增长解决方案,提高附加值。优先发展林业加工辅助产业,支持林业加工人力资源培训。国家建立并运行越南合法木材保障体系。林业市场发展政策旨在促进组织和个人合作、联合、购买和消费林产品,并提供优惠信贷。国家支持品牌建设、贸易促进、市场开发以及国内外林业市场信息提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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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在昆强县周溪乡的Pu Mat森林进行巡逻保护。图片来源:Van Truong。 |
森林分配、租赁、改变用途和森林恢复,必须遵循符合国家林业规划和当地现有林地面积的原则。除国家重要项目、国防安全项目以及政府批准的其他紧急项目外,不得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天然林用途。不得转让、租赁有争议的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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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向昆强县孟山乡居民宣传森林保护知识。图片来源:PV |
关于天然林封育,《天然林封育管理法》明确规定,天然林封育必须遵循森林可持续经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实行公开透明的封育管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乂安省相关部门已开展新《森林法》实施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乂安省REDD+项目支持越南第二阶段准备工作管理委员会在县级和省级层面组织了“加强森林执法磋商”研讨会。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进林补充道:“相关部门应积极向森林所有者、地方政府和民众宣传新《森林法》,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这也是在义安省成功实施“2018-2025年中北部地区减排及减排权转让项目”的前提。”
《森林法》(第16/2017/QH14号法律)于2017年11月15日由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12章108条,新《森林法》的新内容如下:扩大了森林法的监管范围,将林业活动的整个链条从管理、保护、开发、森林利用、林产品经营、加工和贸易联系起来(第1条)。明确指出林业是一个具体的经济技术部门,包括与森林相关的商品生产和服务的所有活动(第2条第1款)。这是最重要的新内容之一,关系到法律的整个内容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