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隧道服务价格的新通知
交通运输部刚刚发布了一份通知,对交通运输部长2016年11月15日第35/2016/TT-BGTVT号通知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通知规定了交通运输部管理的用于商业目的的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的道路使用服务最高价格。其中,交通运输部逐一明确了公路隧道使用服务的最高价格清单。
根据该通告,隧道服务最高价格为每票每趟28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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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使用费最高为28万越南盾/张/趟。 |
具体来说,12座以下车辆、载重量2吨以下货车、公共客运车最高票价为11万越南盾/票/趟;12至30座车辆、载重量2吨至4吨以下货车最高票价为16万越南盾/票/趟;31座以上车辆、载重量4吨至10吨以下货车最高票价为20万越南盾/票/趟;载重量10吨至18吨以下货车、载运20尺集装箱货物的货车最高票价为21万越南盾/票/趟;载重量18吨及以上货车、载运40尺集装箱货物的货车最高票价为28万越南盾/票/趟。
《通知》明确,本价目表适用于独立工程的公路隧道。适用本价目表的车辆载重量为设计载重量(货物载重量),以主管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为准。集装箱卡车(含专用牵引挂车)的收费标准按车辆总重量计算,无论其是否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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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上述名称的每辆车辆的载重量均为设计载重量(货物载重量),以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登记证书为准。 |
交通运输部表示,第35/2016/TT-BGTVT号通知规定的公路服务单程最高价格适用于所有项目,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等。但公路隧道建设投资项目投资成本较大,运营开发流程复杂,运营成本远高于桥梁和公路建设项目。因此,有必要对公路隧道服务增设最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