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打人“黑帮老大”被起诉
打砸车窗、殴打他人的歹徒继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后,又因破坏财物罪被起诉。
4月2日,芹苴市宁侨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宣布,已签署决定,继续起诉阮青禄(又名金道,46岁,住芹苴市宁侨县蔡溪坊)以查明其破坏财产的行为。
此前,Loc因使用三节棍砸碎车窗、当街殴打他人等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并被暂时拘留。
主题是 Nguyen Thanh Loc。 |
3月20日晚,Loc在酒会后驾车行驶在宁侨县阮厝街。他示意让前面的车超越,车主是阮孟南(26岁,居住在宁平省)。阮孟南载着妻子、10个月大的儿子和岳父。但由于交通拥堵,Loc的车无法通过。在超越前车时,Loc挡住了阮孟南的车。
Loc下了车,抓起一根三节金属棍,砸碎了Nam先生车的左侧车窗。接下来,Loc殴打了Nam先生和他的岳父,然后留下凶器和车辆,逃离了现场。
对Loc所造成的汽车损坏程度的评估结果表明,其具有构成《刑法》第178条规定的破坏或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充分要件。
据了解,Loc是芹苴市一位“有名气”的“老大哥”,此人有4处犯罪记录,其中包括2次故意伤害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