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家对提前获释人员的管理作用
(Baonghean.vn)——《提高国家对有条件提前释放囚犯管理有效性的项目草案》提到,乡镇人民委员会负责指派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教育,并要求这些人充分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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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并听取关于提高国家对有条件提前释放罪犯管理有效性方案草案的意见。图片:PB |
在义安省,我们经常需要管理 300 多名保释的刑满释放人员、2000 多名在社区服刑的人员以及 8000 多名刑满释放并返回当地住所的人员。
截至2019年4月,已有153名提前获释人员返回原籍,且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这给重返社会人员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对人力资源、设施、资金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制,依法组织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和严格监管,防止其再次犯罪,并为他们有效重返社会创造条件。
该项目旨在提高全省有条件提前释放国家管理的质量和有效性,逐步使这项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严格性、系统性、日益稳定和有序的活动,为维护基层安全秩序做出贡献,日益满足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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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义安省约有200名囚犯提前获释,返回家乡。图片来源:PB |
根据方案草案,乡镇人民委员会负责指派人员对提前释放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和教育,要求其全面履行义务。定期审查、评估缓刑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违法行为迹象时,及时采取教育和预防措施。
提前假释人员的家属应当及时发现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通报这些人的表现和违法行为。
然而,据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称,该项目的目标仍然很笼统,没有深入阐述国家管理机构的作用和职责。该项目也没有提及对返回原籍地后提前有条件释放人员的处罚措施和责任管理。
“像义安省这么大的一个地区,由公社一级派人去管理、监督、教育提前假释的人员,是否合适、有效?”黎鸿荣先生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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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同志要求项目起草机关明确国家对提前获刑人员的管理职责。图片:PB |
听取各领域意见后,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建议起草机构应精简项目目标任务部分,并与地方政府职责紧密结合。起草机构还应明确项目实施资金来源及相关管理制度。
根据各部门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起草该项目的省警察局吸收并完善该项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