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轻人因纵火焚烧警车被判刑
在大约一年前的一场骚乱中,Tan 和 Thanh 闯入平顺省潘里消防警察总部并投掷汽油弹,烧毁了 6 辆汽车,造成近 46 亿越南盾的损失。
5 月 21 日,平顺省人民法院以下列罪名判处 Dang Ngoc Tan(19 岁)有期徒刑 17 年,Pham Thanh(31 岁)有期徒刑 11 年。損壞財產。这是去年平顺省骚乱案中首批因该罪名接受审判的两名被告。
5月21日上午,两名被告出席庭审。图片:潘清。 |
据起诉书称,2018年6月10日上午,大量民众以抗议《经济特区法》草案为由,在途经绥风县潘里夸镇和北平县潘里清乡的一号国道聚集,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
警方被叫来维持秩序,驱散人群,清理道路。然而,许多人站在那里高喊口号,举着旗帜煽动人们阻挡车辆。一些人甚至向警察投掷硬物。
第二天下午,一群人冲进平顺省潘里地区消防救援局总部,毁坏了12辆公车。其中,Tan和Thanh投掷汽油弹,烧毁了6辆汽车,造成近46亿越南盾的损失。
2018 年 6 月,消防局总部的汽车被烧毁。照片:福俊。 |
法庭上,两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罚。但考虑到案情重大,对社会秩序安全的影响,引发的社会恐慌,以及财产损失较大,合议庭依法裁定予以量刑。
就此案,近一年来,藩切市及绥丰、北平两县人民法院多次审理此案,并判处数十人有期徒刑。扰乱公共秩序其中,Tan和Thanh还分别被判处4年和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