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前董事长被判处13年监禁

Vnexpress.net June 12, 2019 18:48

河内人民法院今天判处两名被告人,即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前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有期徒刑 13 年和 7 年。

经过近三天的审理和评议,6月12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越南国家航运总公司原董事长阮玉树有期徒刑13年,越南国家航运总公司原总经理张文选有期徒刑7年,越南国家航运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范青山有期徒刑6年,越南国家航运总公司原总会计师陈德政有期徒刑17年。滥用职权侵占财产

被告人Son、Chinh服刑期满后,被禁止担任公职三年。考虑到被告人个人记录良好,工作成绩显著;Chinh、Su坦白认罪;Tuyen、Son部分认罪,法院适用从轻情节,在量刑范围内量刑。

被告人阮玉树。

苏先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对在Oceanbank存钱的决定缺乏深思熟虑表示遗憾。他向党、国家和政府致歉,感谢他们赋予他越南新海运集团董事长的职位。“我辜负了他们的信任,”他表示,希望法官能够考虑减轻他的刑期。

在两天多的审讯中,被告人的证言表明,自2010年至2014年6月,越南国家航运公司与Oceanbank银行签订了2300多份定期存款合同,金额近104万亿越南盾,近1.82亿美元,合同规定的利息近1.1万亿越南盾,近3万美元。

被告人陈德政被指定接收和管理上述未入账的额外利息金额,用于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Vinashin)的一般工作。

前Vinashin主席Truong Van Tuyen的遗言。

在Oceanbank收到的全部款项中,Su先生挪用了80亿越南盾,其中3.85亿越南盾用于个人用途;Tuyen先生挪用了35亿越南盾;Son先生挪用了12亿越南盾;Chinh先生挪用了100亿越南盾。由于Chinh先生无法证明剩余的600多亿越南盾,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决定将被告追回的款项(苏某83亿越南盾、宣某35亿越南盾、孙某12亿越南盾……)转给Oceanbank,以扣除Oceanbank前董事长何文深的民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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