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家中藏匿烟花爆竹用于零售而被判入狱
(Baonghean.vn)- 吴文盛(音译,Thanh Chuong)利用农历新年假期订购了大量爆竹,然后将它们带回家藏匿并零售出售。他在贩卖这些“货物”牟利时被捕。
2019年7月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文盛(1991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清文乡第3村庄,涉嫌“贩卖违禁物品”罪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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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吴文盛出庭受审。照片:安琼。 |
根据起诉书,2018年11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在清章县清文乡,清章县警方发现吴文盛与一名男子交换一袋“货物”时,身上多处可疑痕迹。当场抓获并搜查后,发现该袋“货物”内有2枚爆竹,共36枚,被告人将其售出,售价逾800万越南盾。
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紧急搜查中,又缴获44枚烟花爆竹,其中36枚为外国制造,共计100余公斤。
吴文盛供述,他此前曾从北方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手中购买上述爆竹,然后将其带回家藏匿,以便在春节期间附近零售牟利。被告以每件6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爆竹,并以80万越南盾或更高的价格售出。
一审中,清章县人民法院以“贩卖违禁物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文盛有期徒刑60个月。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处罚。
在7月30日上午的上诉听证会上,被告人维持上诉,请求法官减轻刑罚。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行为情节严重,走私数量较大,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证言与一审时的证言及其他相关文件、证据相符,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
不过,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提供了一些减轻罪责的证据,例如被告曾帮助过受害人,并协助Thanh Chuong地区调查机构在当地调查此案。所有这些都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居住地的证实。
基于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决定以“贩卖违禁物品”罪判处被告人60个月监禁至30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