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十年级男生强迫女同学提供性服务直至早上。

非政府组织 August 28, 2019 15:19

晚饭后,16 岁的 Duong 和三名 10 年级男生将一名女同学带到一名建筑工人的棚子,强迫她发生性关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将她带回家。

河江省人民法院判处十年级学生黄罗阳 (Hoang La Duong)、麦克文辉 (Mac Van Huy)、李英图 (Ly Anh Tu) 和罗英图 (La Anh Tu) 有罪。儿童强奸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3年6个月、13年、8年。

Duong、Huy 和 Ly Anh Tu 提起上诉,要求减刑,而 La Anh Tu 则接受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考虑到三名被告的诉求,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日(8月28日)同意将杨(Duong)、胡(Huy)和李英图(Ly Anh Tu)的刑期分别减为六个月。上诉法院裁定,被告家属已向受害者支付了赔偿金并支付了一审法院费用。此外,受害者代表也提交了一份请求减轻被告刑期的诉求。

根据一审判决,2017年12月4日晚,Duong团伙强迫一名同学在饭后前往河江省北光县永福乡的湖边吃蜗牛。见女孩想回家,该团伙便将她带到国道附近一处建筑工人的棚屋。在那里,Duong殴打了女孩,并强迫她发生性关系,随后将她带回家。

Duong用刀割破了女孩的裤子,并威胁说如果她不听话就烧掉裤子。随后,这名少年和他的朋友们不顾女孩的反抗,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这群人把女孩从晚上10点扣押到第二天凌晨2点,然后把她带回家。女孩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

杨某及其同伙的行为被依法判处20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死刑。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因此量刑低于量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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