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账户以防止腐败资产流失
除侦查和严厉处理腐败案件外,当局还注重采取措施查封资产。
反腐败工作毫不放松
政府报告指出,2019年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继续坚持不懈、“不停歇”、 “不停步”地推进,步步为营、大刀阔斧、同步推进、深入推进,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欢迎、赞同、支持和高度评价。
许多案件侦查到位,更多被告人被追诉,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的性质更加明晰,继续印证了“不管是谁,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观点。
发现、起诉和侦查了多起重大腐败案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胡志明市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任副主席阮青泰及其同伙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被起诉和侦查一案。
Mobifone 董事会前主席 Le Nam Tra。图片来源:VTC |
武仁及其同伙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被依法刑事拘留;黎南茶及其同伙因在Mobifone收购AVG案中“违反公共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依法刑事拘留。
侦查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420起、被告人876人,其中新立案件214起、起诉被告人487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18起、增加56人)。
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344件,被告849人。(比2018年增加31件);一审开庭审理贪污案件240件,涉嫌贪污罪被告人517人,其中情节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告人402人;对103名被告人适用缓刑、非监禁改造刑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9人。
对于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事件,公安部委托贪污、经济、走私犯罪侦查署查证案件31起、事件27起,公安部安全侦查署承办案件1起。
各地侦查处置腐败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许多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侦办、有计划推进,“上热下冷”局面逐步得到扭转,“小腐败”得到重点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的意识和行为发生了初步转变。
报告指出:“腐败现象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并呈减少趋势,但腐败现象在不少领域仍然存在,特别是‘小腐败’、为个人利益解决工作问题、骚扰和滋扰群众和企业等现象。”
在侦查和严厉处理腐败和经济案件的同时,当局注重从侦查阶段开始核实和采取措施扣押腐败罪犯的资产、冻结账户,防止腐败资产流失和合法化;鼓励犯罪分子主动交出腐败资产,补救其犯罪行为对国家造成的损害后果。
资产回收率不高
除了取得的成果外,报告也明确指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限制和困难,其中执行阶段资产追回率不高。在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37起案件中,截至2019年6月底,各级民事执行机构已完成执行金额9.454万亿越南盾/68.856万亿越南盾,达到应收总额的13.73%。
一些案件中还存在犯罪嫌疑人外逃的情况,刑事司法协助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地方和基层查处腐败案件工作有了不少积极变化,但还不统一,一些地方查处腐败案件少,“小腐败”现象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案件就发生在反腐败队伍内部。
此外,机关、团体、单位内部自查发现腐败问题工作还存在很多局限性和薄弱环节,通过内部自查发现的案件数量很少。
监察、审计发现不少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但依法依规移送侦查机关处理的腐败案件仍然很少,很多案件被拖延。
发现和处理的案件数量不能准确反映腐败现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基层侦办工作的水平。一批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质量和进度没有达到要求;腐败资产的追缴率虽然有明显提高,但与被侵占和造成损失的资产总额相比仍然相差甚远。
执法部门违法腐败现象仍然存在。资产评估与估价工作服务于治理腐败虽然有了新的变化,但仍然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