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处理归合县侵占林地的情况。
(Baonghean.vn)-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机构和单位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对话和说服工作,促使人民严格遵守《土地法》和《森林法》。
9月12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447/SNN-KL号文件,汇报了同合林场(归合县三合乡隆成村)侵占相思树林地案件的处理情况。
事件进展情况在文件编号 447/SNN-KL 中描述如下:2019 年 8 月 2 日,同合林业公司向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报告称,隆城村的一些家庭在同合林业公司管理的 D7、D8 地块(278 分区)上非法挖洞种植相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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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第447/SNN.KL号文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了2019年8月2日隆城村发生的一起侵占林地案件的处理情况。图片:Nhat Lan |
此前,居民 Ha Van Ngoan 先生与 Dong Hop 林业公司签订了合资合同,使用 D7、D8 地块(278 分区),并授权居住在 Tam Hop 乡 Bac Son 村的 Nguyen Tien Canh 先生继续使用。
2019年5月15日,阮进景先生办理完清算手续,但未与林场签订新合同。2019年8月2日,阮进景先生带领五六十人在上述区域重新种植5公顷相思树,与林场所有者同合林场发生冲突。
获悉消息后,归合县人民委员会领导直接赴当地进行谈话,指示各机关、部门、分支机构参与宣传动员和说服工作;作出停职处理决定,等待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县委常委指示县公安局侦查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以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工作组,指导处理此案。
9月9日,区委书记、常委同志及有关单位领导在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主持下与隆城村群众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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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与隆城村村民进行对话。图片:Nhat Lan |
通过政府与隆城村村民的对话,确定侵占的根本原因是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212/QD-UBND.DC号决定分配给隆城村村民的土地分配计划位置不正确,分配的面积不够;村民反映上述侵占区域和其他一些地方是自1981年至今村民已经开垦和恢复的土地。
上述隆城乡居民的诉求已在对话会上得到当局的直接答复,Tam Hop 乡人民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发布第 77/UBND 号公文,Quy Hop 县人民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发布第 218/TB-UBND 号通知和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发布第 713/UBND-TN.NN 号公文。
因此,事件发生后,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立即采取多项紧急措施,持续开展处置工作。县委常委会、县人民委员会领导直接指示有关部门、部门、行业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对话沟通工作,并指导采取坚决具体的处置措施。
2019年8月30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1459/QD-UBND号决定,对阮进景先生(1978年出生)因“占用同合林场生产林地”的行为作出土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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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在侵占相思树林地的现场对隆城居民进行动员和宣传。摄影:辉岩 |
目前,Tam Hop乡安全秩序状况基本稳定,监督、宣传、对话工作持续开展,各方不再发生引发冲突的举动。
关于第212/QD-UBND.DC号决定的执行结果,第447/SNN-KL号文件明确指出: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已收回同合林场和归合林场共计3835.87公顷土地。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协调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林场所有者和相关乡镇,组织将收回土地现场移交给县人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各乡镇人民委员会收到林场收回的土地后,进行审核并制定方案,按规定将土地分配给各户管理和使用。
在 Tam Hop 乡,已收到田间边界和土地,面积为 67.77 公顷,如 Tam Hop 乡人民委员会 - Quy Hop 区人民委员会 - Dong Hop 林场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签署的土地分配记录中所示。
仅隆城村就根据212号决定收到并归还了48.29公顷土地。经核实,其中4.7公顷土地位置错误(实际上是山城村和丁村),剩余面积为43.59公顷。三合乡人民委员会与该村开会商定并制定计划,将35.01公顷土地按现状分配给目前使用土地的32户。剩余的16.7公顷土地是池塘、墓地、道路和侵占地(义兴乡居民长期侵占),因此不属于土地分配对象,乡人民委员会也没有将其纳入分配计划。
目前,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已测量地籍图、准备文件并正在按规定办理土地分配决定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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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城村居民于9月9日在对话会上发言。图片来源:Nhat Lan |
因此,隆城村执行212号决定的结果是,已分配35.01公顷土地,按照土地使用现状足额分配给32户;与三合乡人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交接备忘录已经由2013年12月隆城村各户成立的村执委会确认,因此不存在错误分配的情况。
另一方面,据归合县自然资源环境厅统计,隆城村户均分配土地面积为1.06公顷/户,与周边村平均分配面积相比,是最大的,例如:丁村0.87公顷/户;新城村0.37公顷/户。至于义兴乡户均占用的土地,由于该占用土地符合第118/2014/ND-CP号法令第15条2款b点的规定,因此可以继续以分配土地的方式使用,无需收取土地使用费或土地租赁费,也无需收回给隆城村。
对于下一步处理方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机关、单位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对话和说服工作,让人民严格遵守《土地法》和《森林法》,不发生违反规定的土地侵占、转让和授权行为,鼓励与林业厅成立合资企业和协会,共同保护和发展森林,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继续根据2018年4月12日第203/QD-UBND.DC号决定,研究制定已恢复土地分配方案,及时办理土地分配手续,并根据第212号决定,为稳定生产群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严厉处理与2019年8月2日第278分区D7、D8地块事件有关的组织和个人。
对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和三合乡人民委员会根据第212号决定中的土地收回记录;在隆城村执行委员会见证下与住户交接田界的记录和会议纪要,发放土地使用权证;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指导并实施归合县森林分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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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合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代表在203号决定附于龙城村村民手中的地图上展示土地边界。图片:Nhat Lan |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继续密切配合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双孝林业一人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彻底解决归合县金合欢树种植园侵占土地问题;指示下属单位按照2018年9月20日关于批准归合县2018-2021年期间森林分配、与林业土地分配相关的森林分配项目和向该地区的家庭、个人和社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4213/QD.UBND号项目进行森林分配、与森林分配相关的土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