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禁止停车标志,汽车仍随意停车

阮当 DNUM_BHZAJZCABJ 09:20

(Baonghean)——尽管当局已在多条市中心道路上设立了“禁止停车”标志,以缓解交通拥堵,维护城市美观,但车辆无视标志,在禁停道路上随意停车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当局面临着诸多困难。

随意停车

荣市多条道路以各种形式禁止停车和泊车。具体而言,以下道路在交通高峰时段(上午7: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下午5:00)实行“禁止单侧停车”规定:Dao Duy Tu路(Truong Thi路口至Tran Quang Dieu路口路段);Dinh Bat Tuy路(Truong Thi路口至Tran Quang Dieu路口路段)。

交通高峰时段(07:00 至 12:00;13:30 至 17:00)在 Tran Quang Dieu 街(从 Dao Duy Tu 路口到 Dang Thuc Hua 路口的路段)“禁止在道路上停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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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长氏坊的三条街道(Dao Duy Tu、Tran Quang Dieu 和 Dinh Bat Tuy)已设置禁止单侧停车的标志。图片来源:Lam Tung

此前,荣市已在黎鸿风街、阮氏明开街、黎利街和光忠街张贴了禁止停车的标志,禁止车辆在交通高峰时段停车。禁止停车时间为上午6:30至8:00,下午4:30至6:00。

然而,据记者记录,在不少设置了上述禁止标志的道路上,却存在着人们无视规定的情况。车辆无视禁止标志,随处停放在人行道和马路上。这种情况在黎鸿风街、阮氏明开街、黎利街、光忠街等地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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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道路上都存在车辆随意停放的情况。图片由Quang An提供

一些司机在被问及时表示没有注意到禁止标志,另一些人则表示看到了禁止标志,但只是“停了一会儿”买了点东西就走了。至于出租车司机,当被问及是否严格遵守禁止在人行道上停车的规定时,大多数人表示知道这条规定,但解释说,因为“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把车停在人多的地方来招揽顾客。

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就是这样,很多没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人行道不仅成了停车泊位,甚至成了车辆聚集、洗车的场所。比如在荣市自驾游和专车租赁公司最多的阮诗莎街,这些公司明目张胆地把这里的人行道和道路变成了“展示”汽车的场所,影响了交通参与者和城市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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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午,阮诗萨街上停放着一长排租赁汽车。图片由PV提供

据悉,雄勇坊人民委员会已多次派出城管和坊警察处理这些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而且由于租赁汽车数量的增加,违法行为数量有增无减。

更不用说,上下班高峰期,学校门口、医院门口、商店林立的道路上……停车乱停乱放的情况也成为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破坏了城市美观。

需要一个同步解决方案

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阮维夏中校就此问题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2019年1月1日至9月12日,荣市公安局共查处违规停车案件1297起,其中轿车192起、货车266起、轿车839起,罚款金额达8.98亿越南盾。然而,违规停车现象依然存在,除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客观因素外,车辆数量快速增长,车主和交通参与者的停车意识仍然薄弱,随意停车现象依然存在。”

长氏坊警察局长黎文山少校也持同样观点,他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该坊职能部队已处理了 382 起案件,收取了 1.92 亿越南盾的罚款,其中大部分与非法停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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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车的车辆将被当局锁定并处以罚款。照片由 Tr. Duong 提供

因此,陈光耀、稻维慈、丁巴绥等路段此前停车乱象频发,占用人行道和道路,目前已基本畅通,交通安全得到各级政府和群众的认可。然而,由于地处市中心,路段众多,车流量大,彻底整治停车违规问题并非易事。

比如,潘诗树街紧邻宫湖,商铺密集,因此违规停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再比如,阮忠银街就在关楼市场附近,情况也类似……同时,该区只有两名治安警察,很难监控和处理所有情况。更何况,该地区的公寓楼没有停车场,人们不得不在周边、小巷里寻找停车位,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安全,而且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由此可见,该地区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据省交通警察局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2日,新注册汽车8,475辆,使目前管理的汽车总数达到115,307辆,其中仅荣市目前就有32,724辆)不仅对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职能力量造成压力,而且对拥有汽车的人也造成压力。

因为最近,为了阻止车辆在商店门前停车,9月11日和12日,黎鸿风街(位于兴平坊)和潘当鎏街(位于张氏坊)的一些居民用竹桩和破椅子插在人行道上,阻止车辆在商店门前停车。该事件已由坊立即处理,但如果没有当局的介入,很难确定此类事件是否会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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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1 日和 12 日下午,人们在黎鸿峰街和潘当鎏街上设置障碍物,阻止车辆停车。照片由 Khanh An 提供

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祖先生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不仅破坏了城市美观,还影响了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

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市人民委员会将指导市公安局继续大力宣传处理在禁止掉头标志处非法停车、泊车和掉头等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配合区公安机关力量,坚决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涂先生强调,处理车辆乱停乱放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因此,对于有人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物阻碍车辆停放,属于道路交通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首先要责成发生地派出所配合市专业部门及时予以提醒。同时,安排市公安局专业队伍进行核实、收集证据,为下一步处理奠定基础,确保坚决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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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车行为被张氏坊警方及时提醒并处理。图片来源:D.C.

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胡光景表示,通过对已设置禁止停车标志路线的评估,我们将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具体调查结果,在其他路线上设置禁止停车和禁止停车标志。

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和行业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8月1日第2958/QD-UBND号决定,关于同步调整荣市交通路口、停车场和公共卫生工程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满足人民短期和长期停车需求,与该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由此可见,处理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对于控制和缓解荣市当前的交通拥堵至关重要。因此,当局需要定期检查并提醒车主正确停车和泊车,并对故意违规的车辆进行严厉处理。如果再次发生,应提高处罚力度。此外,当局需要研究、调整和补充停车位,尤其是在市中心、人口密集区、医院和学校等地。

在交通参与者方面,车主要不断提高交通文化建设意识,杜绝随地停车、随意停车的思维定式,从而与路边业主发生冲突,违反道路交通法规。

根据第46/2016/ND-CP号法令,任何在未经授权的地方停车或停放汽车的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非法停车或停放汽车的罚款金额为10万至120万越南盾,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最高可达600万越南盾。

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