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男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将邻居刺死

陈武 September 27, 2019 14:35

(Baonghean.vn)——黄廷南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便偷偷跟踪她。见妻子下车,黄廷南冲上前,用刀刺死了开车的男子。

9月27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廷南(1963年出生),住南丹县南丹镇安庆小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18年中旬左右,南某怀疑妻子与另一名男子有染,于是在妻子陈氏海的摩托车上安装了追踪装置,并在手机上安装了软件来追踪她。

Bị cáo Hoàng Đình Nam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Trần Vũ
被告人黄廷南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2019年3月28日上午,海女士下班后,南先生查看妻子黄氏寮女士的车停在南江乡11村的停车场里许久。南先生以为海女士把摩托车停在那里,有人来接她,于是决定跟踪她,当场抓住她。南先生骑着摩托车去买了迷彩服和一把刀(水果刀),来到黄氏寮女士的墓前。

为了避免被妻子发现,Nam在路上换了一套新衣服,并把刀放在口袋里。到达后,他看到妻子的摩托车停在停车亭,但那里空无一人。Nam站在街对面看着。

当天下午1点左右,居住在南丹市梅黑德小区的裴青帝(1954年出生)驾驶轿车从荣市载着海女士前往。海女士怀疑妻子在车上,于是骑着摩托车跟踪。

到达南江乡11组539省道3公里600米处时,海女士下了车,南先生立即跑去打开后车门,上了车。此时,车子已经行驶,南先生并不知道司机是D先生。

Nam从驾驶座后方俯身向前,左臂搂住D先生的脖子,右手拔出一把刀,刺向D先生的腹部。D先生推开Nam的手,抬头问道:“你敢?”这时,Nam才意识到是邻居,便连刺D先生数刀。受害者试图打开车门,倒在街上,当场死亡。

车辆漂移116米后撞上路边一棵树。黄庭南随后用刀割伤了海女士的颈部和双手。作案后,黄庭南逃窜。当天下午4点,黄庭南到派出所自首。

乂安省警察局法医鉴定结论认为,裴青D先生的死因是“心脏、肝脏和肠道多处穿透伤导致严重循环衰竭”。

被告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悔意。南某解释道,他跟踪妻子是因为怀疑她有外遇。“我只是威胁她,并没有要杀她的意思。”他说道。在受害者亲属的见证下,被告转身道歉。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犯流氓罪,本案中,被告人具备品行良好、初犯、战争伤残人员、家庭成员有革命功绩等减轻处罚情节。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廷南有期徒刑17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1亿越南盾(扣除已支付的5500万越南盾)。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