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31头来源不明的猪被罚款500万越南盾

一俊 September 27, 2019 16:31

(Baonghean.vn)- 尽管义禄县义和乡正在经历非洲猪瘟,但演州县演吉乡的一名商人仍然偷偷将 31 头猪运到该地区食用。

9月27日下午,宜禄县宜和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寿绍表示:9月26日下午,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邓文心签署了对居住在演州县演吉乡第6村的邓仲探先生(1970年出生)因违反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

此前,9月25日上午11点40分,宜和乡非洲猪瘟防控指导委员会工作组发现,37C-153.97号车牌的货车车主兼驾驶员邓仲探先生正将生猪运往宜和乡关市场屠宰场。

Số lợn vận chuyển trái phép được lưu giữ tại lò mổ chợ Quán, xã Nghi Hoa. Ảnh: Nhật Tuấn
非法运输的生猪被关在义和乡关市场的屠宰场。图片:Nhat Tuan

经检查,工作组在卡车车厢内发现31头猪,每头重逾80公斤。谭先生声称这些猪是从清昌县清香乡的一家养猪场购入的,但无法出示相关文件,例如:猪的原产地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的回复表等。

宜和乡人民委员会已记录此事,并将生猪暂时扣留在关市场屠宰场,并在谭先生将运猪卡车开出乡之前对卡车进行了消毒。同时,乡人民委员会已邀请宜禄区畜牧兽医站对全部31头被扣留的生猪进行血样采集,送去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Chủ tịch UBND xã Nghi Hoa quyết định xử phạt vi phạm hành chính đối với ông Đặng Trọng Thắm số tiền 5 triệu đồng. Ảnh Nhật Tuấn
宜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邓仲探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图片:Nhat Tuan

9月26日下午,第三区兽医局答复称,31份检测样本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2017年7月31日政府第90/2017/ND-CD号关于兽医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9月26日下午,宜和乡人民委员会对邓仲探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责令其承担非洲猪瘟检测费用以及在上述生猪被关在Quan市场屠宰场期间雇用当地家庭照料的费用。

9月27日下午1点30分,宜禄县畜牧兽医站为这批生猪签发了原产地证明,并对货车进行了封存,以便谭先生将生猪运往演州县演盛乡的屠宰场按规定进行屠宰。

政府2017年7月31日第90/2017/ND-CD号法令关于对兽医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第6条第3款明确规定:“未经疫区主管部门许可,将易受宣布的疫情影响的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过动物疫病区的,处以5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自8月26日以来,宜和乡11个村的7个村19户农户再次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已扑杀176头生猪(总重9622公斤)。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宣布宜和乡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后,当地政府立即发布并广泛宣传了相关规定,禁止在宜和乡屠宰、交易和运输生猪及猪产品,确保全乡居民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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