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考虑向“希望获得一块土地定居的单身女性”分配土地

一兰 October 9, 2019 07:11

(Baonghean.vn)——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要求考虑向义安报在“单身女性渴望一块土地定居”一文中提到的女性分配土地。

2019年10月8日,宜富乡人民委员会官员向《义安报》透露,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已签发第5377/STNMT-QLDD号文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向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集体住宅区(荣市宜富乡第8村)永久居民阮氏翠女士(52岁)分配土地。

据该文件所述,2019年6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批示,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审议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签发的第3566/UBND-TNMT号批示中提出的关于请求对荣市宜富乡KTT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实行不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分配政策的建议。

Chị Nguyễn Thị Thủy ở thời điểm gửi đơn kiến nghị đến Báo Nghệ An (tháng 3/2019). Ảnh: Nhật Lân
阮氏翠女士向《义安报》递交请愿书时的照片(2019年3月)。照片:Nhat Lan

为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已要求有关部门对荣市人民委员会的建议提出意见。在收到反馈意见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根据现行规定,对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内容如下: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第3566/UBND-TNMT号批示报告,阮氏翠女士一家从1989年起至2018年场地清理时,一直将该房屋用于居住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集体住宅区。

Thuy女士目前在荣市无房无地,属于困难家庭。目前,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2015年6月4日第3269/QD-UBND号决定批准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住宅用地建设详细规划,23块地块中已划拨17块,另有6块尚未划拨。

Khu đất tập thể Trung tâm dạy nghề người tàn tật sau khi giải phóng mặt bằng. Ảnh: Nhật Lân
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场地清理后的集体土地。图片:Nhat Lan

虽然Thuy女士不是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官员或雇员,但她曾在该中心工作(合同官员)。虽然她没有资格购买这栋土地上的房子,但她的家人从1989年起就一直用这栋房子住在这片集体土地上,直到2018年土地清拆。目前,Thuy女士的家人在Nghi Phu公社没有其他房屋或土地,属于贫困户。

因此,根据省人民委员会 2018 年 09 月 10 日第 39/QD-UBND 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省人民委员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第 58/QD-UBND 号决定中关于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规定的若干条款的规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同意财政部 2019 年 09 月 11 日第 3097/STC-QLG&CS 号批示中的意见,以及荣市人民委员会 2019 年 06 月 19 日第 3566/UBND-TNMT 号批示中提出的建议,敬请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荣市根据2014年10月27日第78/QD-UBND号决定(经2018年9月5日第58/QD-UBND号决定修订)的规定,对有关条件、标准、事项进行了审查,考虑从上述剩余的6块土地中,以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按照现行规定,将位于荣市义富乡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集体住宅区的一块土地分配给Thuy女士(不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阮氏翠女士读到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报告后深受感动。图片:BD
阮氏水女士于2019年3月底向乂安报社提交诉状,诉说荣市人民委员会和乂富乡人民委员会为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划拨土地后,其家庭在住房和土地方面遇到的困难情况,并希望通过报社的反映,主管部门能够考虑解决该地区的土地分配和土地使用费问题。

义安报社经核实,认为阮氏水女士家人的情况值得关注;阮氏水女士关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住宅用地问题的诉求合法,有依据,值得主管部门审查和考虑。因此,义安电子报社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文章“一个单身女人渴望有一块土地安居的心情“。

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