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7年后,劫匪被判入狱7年。
(Baonghean.vn)- 2012 年,阮文叶与同伙在新祺县新合乡一处矿场实施抢劫,经过 7 年的通缉后,他成功逃脱并在林同省被捕。
10月15日下午,新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阮文叶(Nguyen Van Diep,1992年出生)涉嫌抢劫罪的刑事案件。阮文叶家住嘉春乡宝森村。
起诉书称,2012年7月31日下午,张公大(1992年生)、高春兰(1990年生)、阮文峰(1990年生)、阮文上(1995年生)均居住在嘉春乡;裴文豪(1996年生)、阮文政(1992年生)均居住在嘉春乡龙寿村;住在义环乡的裴维新(1995年生)、张文泰(1994年生)、陈文兴(1994年生)、谢丹山(1993年生)和一名叫黄(Bo)的年轻人与大家商量,要去矿场威胁、赶走工人,让他们偷走矿石卖掉。
到达嘉春乡春仙路口时,一行人遇到了阮忠钦(1986年生)和阮文上(1995年生),两人都住在嘉春乡。一行人登上荣坡进行交谈。在这里,阮忠钦用土族语言对戴、雄、明、尚、上、政、叶等人说:“既然决定做某事,就好好做;如果不做,就不做。去毁掉它;如果看到矿石,就拿去;如果要做,就做。”
![]() |
主题 Nguyen Van Diep:照片:Phuonghao |
Chin命令大家前往约80米外,位于Tan Hop乡Hao溪一带,由Phu Hung有限公司运营的锡矿开采营地,然后停下。Chin让Chinh和Diep留在后面看管车辆,并留意过往行人。Hao、Phong和Thuong则绕着矿区转了一圈,试图关闭断路器。矿区保安Nguyen Cong Binh发现有人闯入营地并关闭了断路器,于是向Nguyen Van Tien报告了此事。
与此同时,陈、雄、尚、戴、明、林、黄、文雄、陈、泰和山等人向棚屋扔砖头和石头。见状,平先生惊慌失措,顺着好溪逃走,田先生则躲在木凳下。
嫌疑人用刀砸碎了棚屋里的一些家具,然后偷走了留在棚屋里的9袋矿石。Chin、Phong、Hung、Thai、Sang、Lam、Hoang、Hao和Tan每人抬着一袋矿石到摩托车停放处。Diep见状,便走了过去,和Nguyen Van Hung一起把两袋矿石装上摩托车,准备带到Chin家藏起来。到达Chin家后,Van Hung和Diep一起把偷来的矿石袋抬进Chin主屋的米仓里藏起来,然后Hung和Diep就回家了。
案发后,新岐郡公安局调集力量,集中力量侦查,抓捕肇事者。同时,2012年8月10日,新岐郡公安局侦查局作出决定,对该案提起公诉,并以抢劫罪对涉案团伙提起公诉。2012年12月20日,新岐郡刑事诉讼局资产评估委员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9袋锡矿石总重量450公斤,价值6300万越南盾。
阮文叶害怕被捕,于2012年8月1日迅速逃离。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阮文叶无果,新岐县警方对阮文叶发出了通缉令。2019年7月15日,阮文叶根据通缉令被林同省德重县警方逮捕。
本案中,阮忠钦作案后潜逃,新岐郡公安局已对其发出通缉令,逮捕后将依法追诉。至于文雄、戴、尚、政、明、尚、林、郝、冯、陈、山、陈兴、泰,已于2013年5月9日在新岐郡人民法院受审。至于黄(博)一人,公安局正在继续调查查明真相,待掌握足够证据后将依法追诉。
陪审团判处 Diep 7 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