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冒充消防警察诈骗侵占财物的伎俩

德武 October 30, 2019 15:38

(Baonghean.vn)- 义安省警察局证实:该单位不会通过电话邀请或致电告知开设消防救援课程;尤其不会通过预转账的方式收取款项或通过邮寄方式收取款项以分发文件。

消防救援警察第四大队(驻黄梅市)接到安城县运输旅游公司经理T先生的电话,询问能否以寄送材料、邮寄收款的方式开办培训班。

因为在此之前,2019年10月24日,T先生接到一名自称是消防救援警察局警员的电话,称近期将为公司开设消防扑救培训课程,建议提前购买培训所需的学习资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并付款。

该公司董事T先生起初并未怀疑任何事,便提供了相关信息及公司办公地址,但经过再三考虑后,该董事又致电消防救援警察大队,再次询问此事。

乂安省警察局消防救援局向一家公司邮寄了一套伪造文件。图片来源:Duc Vu

第二天,当邮局工作人员将装有消防文件和45万越南盾的包裹送到外面时,公司董事没有接受并将其退回。

2018年,荣市、安城、清章、演州、琼吕等省市的多家机关、组织、企业以同样的伎俩,向当事人转账购买消防法和消防培训教材,价格高出5至7倍。

上述欺诈和侵占财产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个义安省警察机关、特别是义安省消防警察机关的声誉。

2019年10月28日,乂安省公安局向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发出第3758/CAT-PV07-PC01号通告,通告内容涉及有关人员冒充乂安省消防警察,致电消防管理机构业主,特别是汽油、机油、燃气销售机构、住宿企业、代理机构、学校、药店……等,提出与消防工作有关的问题,诈骗并挪用上述机构业主的钱财。

被骗者的惯用手法是:收受整套消防审批、验收文件;要求机关、组织、企业以高出数倍的价格购买消防法、消防培训资料……被骗者并不直接见面,只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交易。

义安省公安局消防救援局领导强调:“本局不通过电话邀请或通知开设消防救援培训班,尤其不收取预付款或邮寄收款以分发文件。因此,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通知中,省公安局指示刑警部门和各区、镇公安机关加强情况掌握工作,及时发现利用消防法律规定或者冒充消防警察诈骗、侵占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侦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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