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忠海先生的违规行为已达到必须考虑采取纪律处分的程度。
河内市委书记黄忠海在担任市委委员、政府副总理期间,对太钢二号项目作出指示时,犯有违规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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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委书记黄忠海。照片:范海 |
12月4日至6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1次会议在河内举行。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主持会议。
中央检查委员会对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务委员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迹象进行了审查并结束检查。
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出,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会不负责任,领导、指导、检查、监督不力,导致总公司在实施太原钢铁公司二期扩建项目(TISCO 2项目)过程中出现许多严重违规和缺陷,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给国家财物造成巨大损失,多名相关干部、党员受到刑事追究,引起社会强烈愤慨。
越南钢铁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会成员:阮金山、邓树康作为领导对党委常委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足之处负有责任。
原党委副书记、原总经理黎富雄和党委常委、越南钢铁总公司副总经理郑奎原对党委常委在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犯的错误和个人责任负有共同责任。
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梅文静,原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原总经理杜文雄,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陈文坎先生,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陈忠猛先生,原党委常委、原太原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吴士汉先生对太钢二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和缺陷负有直接责任。
除对上述集体和个人进行检查外,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发现:
工贸部党组书记、执行委员会不负责任,领导、指导、检查、监督不力,导致工贸部在履行太钢二号项目国家管理职责过程中出现诸多违法和缺陷。
工贸部党委书记、部长武辉煌(2007年至2016年)对工贸部党委的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工贸部原党委委员、原副部长黎阳光、杜友豪对工贸部党委的违法违规行为负个人责任,并在履行被授予的职责任务中承担个人责任。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黄忠海先生在担任河内市委委员、政府副总理期间,对太钢二号项目作出指示时,犯有违规和错误。
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文仲利、阮友武、阮文台先生,工业经济部原副部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地质矿产总局局长杜景阳先生,政府办公厅原官员在向政府领导人提供有关TISCO 2项目的指导和意见时,存在违规和失误。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工贸部党委执行委员会及上述干部的违规行为给党组织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必须考虑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