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发布指令,禁止以任何形式赠送和接受2020年春节礼物。

光伏 December 20, 2019 15:19

中央书记处指示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主动、有计划地做好春节期间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工作。

12月10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签署发布第40-CT/TU号《关于举办2020年春节活动的中央书记处指示》。义安报刊登该指示全文:

插图照片。

为确保人民群众喜迎2020年鼠年、健康、安全、经济地度过一个愉快的新年,为胜利完成越共十二大决议创造良好条件,为召开越共十三大做好各级党代会的准备工作,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祖国阵线、各级政治社会组织着重领导、指导和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安排好春节期间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首先是政策户、特别困难贫困户、受自然灾害、疫病影响地区、边远地区、艰苦地区、边境地区、海岛群众;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职工……,确保家家户户、人人欢度春节、迎新春。

组织走访慰问烈士家属、国功人员家属、老革命、英雄母亲、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知识分子、杰出宗教人士、武装部队及其他春节期间执勤部队,特别是边境地区、海岛和艰苦地区的群众。

2.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一届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节庆活动组织管理的41号指示。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庆祝建党90周年(2020年2月3日)等纪念日、文化、体育、节庆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务实有效、安全节约,符合各地文明生活方式、民族文化传统和良好风俗习惯。迎新年和2020年农历新年烟花表演的组织工作要切实可行,符合各地实际和能力,确保绝对安全,不得占用国家预算。

3.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模范责任制的第八号规定。不组织上下级领导拜年、慰问。严格执行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各级领导收受春节礼物的政策;禁止在春节期间违规使用预算、资金和公共资产举办节日招待活动。

4.主动掌握形势,有效预案处置,避免被动应对,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主权、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坚决保卫国家重要目标、工程项目以及政治、外交、文化、社会活动的安全。部署打压和打击犯罪的高峰期,加大对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的预防、打击和处置力度,加强巡逻管控工作,保障交通秩序安全,预防和扑灭火灾爆炸。继续严格执行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爆竹的政策,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做好市场管理,稳定物价,保障商品和服务供求平衡,满足春节前后居民的消费需求。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秩序、走私、商业欺诈、贩卖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积极筹划,确保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工具和公共交通畅通,方便群众出行。做好预防医学、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做好疫情防控。

各机关、单位、组织制定具体计划,安排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不影响群众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春节假期结束后,各机关、单位、企业要立即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5.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特别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各级领导、领导干部要真正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带头执行党的法规、国家法律;认真掌握和有效组织落实本指示,为2020年开好头,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6.中央宣传部主持、配合新闻传媒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及有关部门指导、引导和加强大众传媒对国家成就、庆党、庆春、文化、体育和春节期间各种节日活动的宣传,确保春节快乐、安全、健康、经济、有效;积极打击虚假、敌对言论,挫败各类主体的破坏阴谋。

中央党委办公室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掌握执行情况,向秘书处报告指示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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