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六名学生致其受伤的男子被判处终身监禁
杜孟昭明 (Do Manh Chieu Minh) 一直怀疑自己是从邻居黎文顺 (Le Van Thuan) 那里感染了艾滋病毒,因此他总是心怀复仇的念头。
1月7日,清化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杜孟昭明(1994年出生),居住于清化省朗正山区东良乡,因犯刑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杜孟昭明在法庭上。 |
据清化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杜孟昭明是一名游戏成瘾者,很少与周围人接触。
案发前,嫌疑人存在多种偏执心理症状,认为自己是从邻居黎文顺(1986年出生)身上感染了艾滋病毒,因此心里一直有报复的念头。
杜孟昭明知道自己无法报复黎文顺,于2019年5月3日上午7点30分左右,骑着摩托车从家中前往同良小学,找到并杀害了黎文顺的儿子黎友福(2008年出生,5A级学生)。
到达学校后,杜孟昭明看到校门没有锁,便将车开进学校停车场,停好车后,走到二楼5A班前的走廊,看到黎友福正坐在那里学习。
找到黎友福后,嫌疑人下楼到摩托车停车场取出藏在腰带里的一把 23 厘米长的水果刀,然后回到二楼走廊等候。
当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课间休息时,杜孟昭明从腰间拔出一把刀,用右手握住刀,跑到黎有福所在位置,用刀对黎有福进行多次刺砍。
当时,班主任陈氏清(Tran Thi Thanh)正在教室里,她立即跑去阻止袭击。嫌疑人挥刀刺向她,导致其左臂受伤。随后,他继续刺向黎友福(Le Huu Phuoc),直至其当场倒地,随后逃跑。
杜孟昭明从二楼跑向校园的途中,又连续刺伤了其他4名学生,造成5B班学生黎文同(2008年生)、4A班学生黎明昭(2009年生)、4B班学生范德辉(2009年生)、3B班学生黎氏蝶宣(2010年生)受伤。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但随后被警方抓获。受伤的学生和班主任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救治。然而,由于伤势过重,黎友福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审理中,审判庭根据起诉书、证据及法庭证言、加重和减轻情节,判处杜孟昭明无期徒刑,并责令其赔偿黎友福家族1.14亿越南盾、范德辉家族5400万越南盾、黎明昭家族3500万越南盾、黎氏蝶宣家族2800万越南盾、黎文同家族21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