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前教师协助其丈夫偷渡人口至国外
义安省的陶氏玄因组织他人逃往欧洲而被判入狱,而她的“头目”丈夫则仍躲藏在国外。
昨天(2月21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以组织、斡旋他人逃往国外罪对被告人陶氏玄(1976年生)、高氏兰(1976年生)、阮氏和(1984年生)、阮英山(1986年生)、阮维战(1982年生,均来自乂安省)进行审理。
Huyen 和 Hoa 曾经是老师。
指控称,2018年底,一批越南人被斯里兰卡和土耳其当局驱逐回国。
被告人在法庭上。 |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公民是由一个以华人为首,并联合马来西亚人、旅居欧洲的越南人和旅居越南的越南人组成的犯罪组织实施的。
该网络组织越南人逃往国外,以旅游为幌子允许他们离开该国前往亚洲国家(泰国、马来西亚......)。
随后使用台湾和中国护照(图为越狱越南人)进入斯里兰卡,再以台湾和中国游客身份继续进入欧洲国家并非法居留。
支付给犯罪组织的费用是每人1.9万至2.2万美元,当他们逃往希腊时,他们在越南的家人必须支付。
根据指控,胡文定自 2017 年逃往希腊以来,知道如何以及在何处组织越南人逃往国外。
2018年初,这名“老板”加入了一个帮助越南人逃往欧洲的组织,该组织由一名身份不明的中国人领导。
丁氏指派其妻、被告人陶氏玄(乂安省教师)负责接收文件、指导手续、收取钱款,并将钱款转交给中国境内的犯罪主谋。
按照丈夫的指示,Huyen 收到了护照和旅行者的照片,然后将它们通过 Facebook 发送给丈夫,以便转发给组织者。
Huyen 还发送了逃犯的电话号码、Zalo 账户和 Facebook,以便 Dinh 可以直接沟通并指导逃跑之旅。
被告人Huyen参与组织21人逃往欧洲,其中16人抵达欧洲并滞留;5人被遣送回国。
该“老板”妻子共收受逃犯家属30多万美元,其中自己获益1.1万多美元。
胡文定被认定为聚集有意愿出国工作的越南人并组织他们前往欧洲的关键人物。胡文定通过他的妻子组织了21人前往欧洲。
目前,这名“头目”在境外。侦查机关已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发出通缉令,并已将案件分离。待其被捕后,将依法处理。
本案中,被告人Hoa、Son、Chien三人多次为Dinh夫妇牵线搭桥,帮助他人逃往国外。
被告人兰某两次参与组织4人逃往国外,因4人均被遣送回国,被告人尚未从中获益。
经审议,合议庭判处被告人Huyen有期徒刑8年,其余被告人各获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