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区返回,不申报健康状况会怎样?

秋恒 March 8, 2020 06:50

2007年《传染病防治法》严格禁止瞒报、不申报、不及时申报传染病疫情的行为。

第17例新冠病毒感染者,也是河内首例病例,自2月29日起在英国出现咳嗽症状,但未就医。3月1日,患者出现全身疼痛和不明原因发烧,乘飞机返回越南。

3月2日,患者开始出现轻微发热,但未就医,直至3月5日持续发热,并伴有大量咳嗽、痰液、乏力等症状,患者才就医,后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河内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王廷惠表示,这名女患者意识到自己有被感染和引发疾病的风险,因此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没有与太多人接触,但也没有主动向当局报告。

当局对竹白街(Truc Bach Street)进行消毒,该街上有一名女性新冠病毒感染者。照片:Doan Bong

由于该名感染新冠病毒的女性患者没有主动向当局申报,导致许多人不认识该患者,并且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导致患者居住的社区和人群被大规模隔离。

违反禁令

2007年《传染病防治法》第八条严禁下列行为:故意传播传染病病原体;隐匿、不申报或者不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申报传染病病例;不落实或者不及时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故意传播、不及时报告、逃避隔离,增加疫情向社区传播风险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政府第176/2013号法令第6条第2款规定了对卫生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任何人隐瞒自己或他人A类(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传染病状况,将被处以500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除受到行政处罚外,如果传播疾病的行为达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则将根据2015年《刑法》第240条对实施该行为的人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监禁1至5年或罚款50至2亿对于以下情况:

- 将可能向人类传播危险流行病的动物、植物、动物产品、植物或其他物品带出疫区或者允许带出疫区。

- 携带或允许携带已感染或携带可传播给人类的危险病原体的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进入越南领土。

- 其他将危险疾病传播给人类的行为。例如,未销毁受感染的动植物,未隔离受感染的人员等,导致疾病容易传播……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 导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或卫生部长授权宣布疫情。

- 杀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

- 导致总理授权宣布疫情。

- 杀死2人或以上

因此,该名感染新冠病毒的女性患者的行为违反了2007年《传染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隐瞒、不申报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申报传染病疫情”。

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