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刺死邻居,刑期获减

陈武 April 22, 2020 15:25

(Baonghean.vn)——黄廷南怀疑妻子有外遇,便偷偷跟踪她。发现妻子与一名陌生男子同车后,黄廷南用刀将D先生刺死。

4月22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黄廷南(1963年出生)一案,该案被告人黄廷南家住南丹县南丹镇,因犯“故意杀人罪”。该案因被告人黄廷南提出减刑上诉而开庭审理。

根据调查机构的文件,2018年中期左右,南某怀疑妻子陈氏熙与另一名男子有染,于是在妻子的摩托车上安装了跟踪装置,并在手机上安装了软件来追踪她。

2019年3月28日,H女士上班后,Nam查看了追踪软件,发现妻子的车在黄氏宬女士墓前(南江乡11组)停了很久。

怀疑妻子和别的男人出去了,南某去市场买了一套迷彩服和一把水果刀。

南换上新衣服,把刀揣进口袋,来到黄氏嫔夫人的墓前。他到达墓前,看到妻子的摩托车停在停车场,但那里空无一人,便站在街对面看着。

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下午1点左右,裴青D先生(65岁)驾驶汽车,载着H女士从荣市出发。Nam先生紧随其后。当车行驶至DT539省道3公里600米处时,H女士下了车。Nam先生看到妻子后,立即跑开后车门,钻进车里。Nam先生从驾驶座后方俯身向前,用刀刺向D先生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

黄廷南随后用刀割伤妻子的颈部和双手。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并于当天下午向警方自首。

2019年9月一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罪。被告人供述其跟踪妻子系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仅进行威胁,无杀人意图。

黄廷南因谋杀罪被判处17年监禁,并被责令赔偿受害者家属2.1亿越南盾。

被告不服上述判决,提起减刑上诉。在法庭上,被告列举了以下减轻处罚情节:除先前已赔偿5500万越南盾外,近期被告亲属又向受害人家属赔偿1000万越南盾。此外,被告于2017年曾救过一名溺水者,此事已得到宜禄县宜光乡有关部门的证实。

上诉法院在全面审理案件后,接受了被告人黄廷南的上诉,将一审判处刑期由17年有期徒刑改为16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谋杀。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