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建设的对策
(Baonghean.vn)- 义安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继续实施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展项目的第 189-KL/TU 号结论。
根据本结论的总体评估,经过2014年2月8日省委常委第5155-QD/TU号决定颁布的“2014-2020年阶段乂安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员和党组织建设项目”(简称5155项目)实施十余年,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群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相当不错的成绩。
![]() |
企业党建工作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图为:AustFeed义安饲料厂工人在生产中运用科技成果。插图:阮山 |
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工会数量和党员、工会成员数量不断增加,一些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和阵地作用,为企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群组织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一些党委、党组织对“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内容理解不够深入、领导和指挥不够经常、不够严格、不够同步;企业党组织建立和党员、工会会员、协会会员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没有达到“十二五”规划的预期目标。
总的看,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定位还比较模糊,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还比较混乱,不适应新形势下党群组织建设的要求和任务;无党群组织的企业数量还比较多。
结论还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1.关于观点和目标:
- 动员企业建立党群组织的工作要从两个方向进行:(1)从工人和劳动者运动出发;(2)从企业主、企业领导和企业骨干员工出发,动员建立社会政治组织,建立符合工人阶级和劳动者性质的党组织,但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力争从现在到2025年,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党员、建立党组织的比例达到30%-40%。
2.关于任务和解决方案:
继续严格落实省委常委会2020年5月11日第608-BC/TU号报告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同时要求各机关、单位、区、市、镇党委及直属党委根据职责任务,重点领导、指导做好以下内容:
2.1. 省委组织委员会
- 主持并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总结,指导制定适合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点的工作规章制度、新党员培训班和党支部活动。
——指导大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学生党建工作,为企业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党员。
——主持、配合有关机关、党委、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发展党员、建设和加强党组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各类企业发展党员、建设党组织条件、程序等方面的困难和障碍。
2.2. 省委宣传部
——主持并配合有关机关宣传、普及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路线方针、政策;企业党群组织的目的、意义和积极作用。表彰、表彰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方面模范的企业和个人,积极为党群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研究创新适合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点的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党的决议的形式和方法。
2.3. 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
领导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特别是工会、青年联盟、妇女联盟,动员建立并指导组织创新形式和方式,提高运作效率,确保在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2.4.省委办公室
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越共中央书记处2012年5月30日第99-QD/TW号决定、2008年6月24日第169-QD/TW号决定、中央办公厅2013年3月4日第21-HD/VPTW号指示及其他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的运行经费制度。
2.5. 省委检查委员会
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指导有关机关、单位、区、市、镇党委、企业集团党委对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6. 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
-指导财政部和相关机关指导落实政府2014年10月24日第98/2014/ND-CP号议定关于企业支持党组织、服务社会政治组织活动的费用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及其他与企业党组织、工会活动有关的文件。
——加强指导组织企业与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的论坛、研讨会、交流对话等活动,及时、务实、有效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7. 省商业集团党委;区、市、镇党委
——在各级党代会决议内容中明确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展目标,注重抓好落实。健全县、市、镇党委党组织和党员发展指导委员会;省企业集团党委及时向各级党委提出建议,指导决议的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
2.8 省级和区级社会政治组织
——重点领导、指导巩固和提高党组织活动质量,积极建设和发展私营经济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具体包括:
+ 对于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梳理、掌握数量,认真评估党组织的组织和运行现状,提出具体、适当的解决方案,巩固、改进和提高运行质量。根据秘书处关于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的规定,根据各类企业的条件、特点和情况,指导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指导企业党组织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党委与领导班子、企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党组织参与企业建设发展,企业在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发现、介绍、推荐合格党员担任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协调及时解决涉及职工权利义务和合法权益问题等方面的责任。
+ 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区、镇党委要重点指导党委及其直属党组织清查掌握在企业稳定工作、在外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数量。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要着手建立党支部;对党员数量不足以建立党支部的,要抽调这些党员到合适的党组织参加活动,积极筹备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 对于没有党员但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基层党委要派党委委员和有经验的党员配合企业内部组织,发掘、培养、开拓党员队伍。
![]() |
外商投资企业皇家食品有限公司会议现场。图片来源:KL |
——指导有效开展党性教育公开课;严格执行越共中央书记处2012年5月30日第99-QD/TW号决定、2008年6月24日第169-QD/TW号决定、中央办公厅2013年3月4日第21HD/VPTW号指示及其他有关规定关于企业党务活动经费的制度。
——引导、指导、支持和帮助群众组织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鼓励劳动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劳动中竞争,提高技能;积极参加群众组织,争取成为党员;同时,为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作出贡献。
——着力提高企业现有群团组织运行质量和效率:
+ 省劳工联合会:加强和开展企业工会活动,重点支持符合《工会法》、《劳动法》等规定条件的企业建立新的工会组织。
+ 省青年联合会,省青年联合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青年工作,以工会会员为核心,凝聚和发展企业工会、协会组织。
+ 省妇女联合会:加强妇女工作,在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建立妇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