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政策,支持购买用于监控渔船航行的设备并提供资金。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成员表示,现阶段,颁布关于支持购买航海监控设备资金和渔船上安装航海监控设备服务订阅费政策的决议是极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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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在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同志的主持下,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就重要内容提出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廷龙、黎玉和出席会议。图片:范邦 |
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关于采购航海监测设备资金支持政策草案和为我省渔船安装航海监测设备服务订阅费提供资金支持政策草案,提交省人民议会决定投资政策。
根据《渔业法》和第26/2019/ND-CP号法令,渔民养殖的船长15米以上的渔船必须在2020年4月1日前安装航次监控设备,“船东必须向提供渔船航次监控设备的单位支付购置、安装、维护保养及其他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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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友进先生介绍了关于为本省渔船购置航测设备提供资金支持以及为其安装航测设备缴纳服务费的政策草案。图片:范邦 |
然而,近3年来,渔业连续歉收,给渔民带来了诸多困难。此外,渔船上安装的每套监测设备价格在1700万至2300万越南盾之间,这还不包括每月24万至48.4万越南盾的订阅费,这对目前渔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因此,渔民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航次监测设备安装在渔船上,并按规定缴纳航次监测设备的服务费,极大地影响了该省的水产和海鲜开发活动。
因此,出台关于扶持乂安省渔船航测设备购置资金及安装航测设备服务订购费政策的决议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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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阮春海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范邦 |
根据草案,对船长15米及以上的渔船船主,将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购买安装在渔船上的航行监控设备,一次性支持水平(2020年)为每套航行监控设备价值的50%,但最高不超过875万越南盾/套/船。
此外,对渔船上安装航行监控装置的服务订购费,将按每艘每月12万越南盾、为期12个月的标准予以支持。
2020年两项内容的政策支持资金需求预计合计超过8.871万亿越南盾;2021年至2025年期间(仅支持服务订阅费)资金需求超过9.05万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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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范邦 |
该政策旨在帮助渔民按照《渔业法》的规定,充分配备航行监控设备;并克服当前因捕捞季节失败和新冠疫情影响而遇到的困难。
同时,及时落实欧盟委员会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IUU)活动的建议,尽快撤销欧盟委员会对越南渔业发出的“黄牌”。
支持渔船安装航程监控装置的服务订购费,有助于渔民从出港到入港,24小时不间断地定期维护渔船安装的航程监控装置的运行;国家管理机构将积极做好在海域作业的渔船管理工作,支持灾害防治和搜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