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发放新亮点
(Baonghean.vn)——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2020年10月19日第154/NQ-CP号决议,该决议修订并补充了2020年4月9日第42/NQ-CP号决议,旨在为受新冠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的人员提供援助。该决议修订了多项援助条件,旨在方便企业借款支付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
贷款条件放宽
根据第154号决议的规定,对因企业、私立教育机构、自行承担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常规费用的公立教育机构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无收入或无财力支付工资而同意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休1个月或以上无薪假的劳动合同员工,将给予每人每月180万越南盾的补助。
支持期限以实际中止劳动合同和无薪休假时间为准,视疫情实际情况按月计算,自2020年4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因此,新颁布的第 154/NQ-CP 号决议扩大了对非公立教育机构、私立教育机构和自保学前班、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阶段的公立教育机构员工的支持,这些员工因 Covid-19 疫情而不得不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或休 1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无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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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的纺织工人。图片来源:Thu Huyen |
关于对雇主的支持内容工资贷款关于员工停工问题,新颁布的第154/NQ-CP号决议取消了“根据《劳动法》第98条第3款的规定,提前向员工支付停工工资至少50%”的条件。
雇主直接准备贷款申请,自行申报,并依法对停工员工人数、符合贷款条件的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和诚实性负责,并将其提交社会政策银行,以便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此外,第154/NQ-CP号决议还修改了暂停缴纳养老金和死亡基金支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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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是一个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行业。图片:Thu Huyen |
针对上述修改,政府总理还于2020年10月19日颁发了第32/2020/QD-TTg号决定,对2020年4月24日颁发的第15/2020/QD-TTg号决定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规范对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人员实施扶持政策。
贷款审批和发放环节新增多项要点
本着政府的指导精神,总干事社会政策银行2020年10月20日颁布了第5446/HD-NHCS号文件,指导雇主在停工期间支付员工工资的贷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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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根据新规开展贷款内容培训。图片:Thu Huyen |
关于贷款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雇主可获得贷款审批:拥有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员工,且该员工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连续停工 1 个月或更长时间。2020 年第一季度的收入与 2019 年第四季度相比下降 20% 或以上,或考虑时间前一季度的收入与 2019 年同期相比下降 20% 或以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信贷机构或外国银行分行没有坏账。
关于贷款用途:客户可以使用这笔贷款来支付因新冠疫情影响而被解雇的工人的遣散费。
关于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客户每月最高贷款额度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下岗职工人数),每位客户贷款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贷款利率:0%/年。逾期债务利率:12%/年。贷款期限由贷款所在地社会政策银行与客户约定,但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客户无需提供贷款担保。CSXH 银行直接向客户放贷。
客户最迟于每月5号向贷款所在地的社会政策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社会政策银行自收到完整的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准贷款,并通知客户审批结果。若不符合贷款审批条件,社会政策银行将通知客户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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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禄政策银行交易办公室发放资本。照片:越芳 |
若客户同时申请贷款支付2020年4月至10月停工工资,贷款所在地社会政策银行将根据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签订信贷合同,并一次性发放贷款。社会政策银行贷款发放期限为2021年1月31日。
政府、总理和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已同意简化贷款申请流程,较以往减少许多繁琐的程序。客户须自行申报,并依法对其停工员工人数和符合第32/2020/QD-TTg号决定规定的贷款条件的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和真实性负责。
首次贷款申请包括:
a) 申请贷款支付停工期间员工工资(表格编号11a,根据第32/2020/QD-TTg号决定签发)。
b)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停止工作的员工名单(表格编号11b,依据第32/2020/QD-TTg号决定发布)。
c) 适合活动类型的文件副本:
- 营业登记证书;合作社、商户登记证书;国家主管部门的成立决定、批准成立决定(如有)。
- 营业执照、经营执照、执业证书(适用于有条件的经营项目或法律规定的经营项目);投资执照、投资证书(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设立的企业)。
- 客户或客户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护照。
- 根据组织章程规定或国家主管部门决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或委派文件。
d) 客户与员工就因Covid-19疫情影响而暂停工作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副本。
d) 授权委托书(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