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忠先生出庭
河内市前主席阮德忠及三名同伙将于12月11日出庭受审,罪名是泄露与日强案有关的机密信息和文件。
一审将在河内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一天。法官张越全将主持此案。拥有起诉权的人民检察院代表是郭友英先生和杜明俊先生。
河内市前主席阮德忠和范光勇(原公安部经济犯罪、腐败和走私侦查警察局 C03 局官员)因犯有窃取国家机密文件,根据2015年刑法第337条第3款。
阮黄忠(阮忠的司机)和阮英玉(46岁,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官员)因同一罪名受审,刑期为2至7年。阮黄忠原为河内市警察局官员,在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编辑部工作;阮英玉原为纸桥郡警察局副局长,在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钟先生被认定为主谋,邓先生为执行者,郑先生和玉先生为助手。钟先生聘请了四名律师为其辩护,其余三名被告也各聘请了一名律师。
![]() |
阮德忠先生曾任河内市警察局局长。摄影:Vo Hai。 |
根据起诉书,郑先生及其妻子与日强公司案(该案是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重大案件)有权利和义务关系。郑先生知道阮勇被招募参与此案调查,因此委托阮勇收集并“获取有关调查方向的信息”。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Dung利用被招募协助调查的便利,多次获取信息和文件,并通过三种方式将这些信息和文件转移给Chung先生:通过司机Trung提供纸质文件、使用Viber应用程序传输文件照片文件或拨打Viber电话交换信息。
在日强案中,阮勇五次侵占9份机密文件,其中两次将6份机密文件转交给钟某。有一次,阮勇用偷来的钥匙闯入C03部门负责人的房间,拍下了3份共26页文件的照片,并通过司机阮忠将照片全部转交给钟某。
Trung 和 Ngoc Anh 被指控参与为 Chung 先生印刷和编辑三份机密文件。
2020年农历新年期间,Dung通过Trung从Chung先生处收受了1万美元。安全调查局已将Dung的这一行为与盗窃财产的迹象联系起来,以便后续处理。
张英图律师表示,2013年宪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进行审判。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保守国家机密、维护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或保护未成年人,法院可以私下进行审判。
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对于需要保守国家秘密的特殊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必须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