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寺院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 February 21, 2021 06:50

2月20日,越南佛教僧伽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037/HDTS-VP1号批示,要求越南佛教僧伽地方执行委员会深入掌握、检查并提醒各寺庙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该文件明确指出,目前,2019冠状病毒病流行海阳省及全国部分省市疫情形势依然复杂。卫生部指出,此次疫情中出现的新型病毒株感染率比越南此前出现的SARS-CoV-2毒株高出70%。全国各地感染风险极高,建议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最高警惕。

政府总理还于2021年2月19日签署并颁发了关于督促落实2021年农历新年假期后任务的06/CT-TTg号指示,要求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文化活动中尽量减少或停止节庆活动和大型集会,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Thực hiện rửa tay sát khuẩn để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ở đền Hoàng Mười. Ảnh tư liêụCông Kiên
黄梅寺的工作人员使用洗手液洗手,预防和对抗新冠病毒。照片由孔建提供
事实上,农历新年期间,一些地方已发布文件,暂停辖区内宗教场所的节日庆典和宗教仪式,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寺院和佛教场所已严格执行政府指示和地方政府规定。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越南佛教协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各地方越南佛教僧伽执行委员会深入掌握、检查并提醒各寺庙继续严格执行政府指示和地方政府防控疫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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