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被判20年监禁,但仍否认犯罪
(Baonghean.vn)——虽然被告人 Lap 表示悔意并请求减轻处罚,但被告人 Thuan(两人均居住在义安省 Tan Ky 区)仍然顽固地否认自己的罪行。
2021 年 3 月 19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 Cao Tien Thuan(1968 年出生)和 Tran Anh Lap(1986 年出生)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两人均居住在新祺县,罪名是非法贩毒。
案卷显示,2020年11月7日下午,Lap打电话给Thuan,告知他有人订购了30包粉色药丸。由于“货物”尚未到货,Thuan让Lap再等几天。
2020年7月12日下午,Thuan叫了一辆出租车前往桂风县Tri Le乡,向一名蒙族男子购买了11包粉红粉,总价2200万越南盾。之后,Thuan交给Lap 10包毒品,并承诺以400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并支付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2020 年 7 月 13 日下午 4 点,Lap 携带 10 包毒品(总重量 192.4 克)准备运送给客户时被 Quy Hop 区警察局逮捕。
同日,警方侦查机构对高天顺发出了紧急拘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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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 Thuan 和 Lap。图片来源:Tran Vu |
在庭审公开审讯中,被告人Lap承认贩毒,但被告人Thuan拒不承认。Thuan称,自己是在调查过程中被迫认罪的。
因此,法院公布了被告人Thuan的证词录音视频。视频显示,被告人对贩卖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陪审团还公布了被告人的自我声明及其证词记录。
被告人Lap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悔罪,并请求减轻处罚。被告人Thuan不认罪,并请求法庭以正确的人、正确的罪行和正确的法律进行审判。
合议庭认为,虽然被告人阮某某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经过庭审中的侦查、讯问、公开辩论以及审查的其他证据,足以认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阮某某提起公诉是人证物证,罪证确凿。
考虑到案件中各被告人的作用、地位、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高天顺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陈英立有期徒刑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