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nh Chuong 决定强制拆除林地上建造的“怪异”房屋

一兰 April 9, 2021 17:35

(Baonghean.vn)——Thanh Chuong 区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第 741/QD-CCXP 号决定,对在 Thanh Mai 公社林地上非法建造房屋和牲畜棚的个人采取补救措施。

关于强制执行清章县人民委员会补救措施的第741/QD-CCXP号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颁布。颁布第741/QD-CCXP号决定的原因是为了确保执行清章县人民委员会2019年1月30日第529/QD-XPVPHC号决定关于行政违法处罚的决定。清忠。

Quyết định số 741/QĐ-CCXP của UBND huyện Thanh Chương. Ảnh: PV
清章县人民委员会第741/QD-CCXP号决定。图片:Nhat Lan

被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人是曹忠洪先生,居住在太和镇光前坊。因行政违法行为而需要补救的后果如下:

295.2米2高忠洪先生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生产林地的用途改为其他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建造牲畜圈舍)。

484.7米2Cao Trong Hong先生未经主管国家机关批准,擅自将生产林地的用途改为其他农业用地(在林地上建造一栋两层楼的房屋)。

Tòa nhà ở 2 tầng xây dựng trái phép trên đất lâm nghiệp Khe Nái, xã Thanh Mai. Ảnh: Nhật Lân
清迈乡溪奈林区一栋两层楼房被非法占用林地。图片来源:Nhat Lan

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 责令高忠鸿先生将土地恢复到违法前因其行政违法行为而改变的原状。具体内容:拆除并清理所有违章搭建的牲畜棚,恢复位于清迈乡溪奈林区02号地块林业图523号地块的生产林地状态。

- 责令高忠鸿先生将土地恢复到违法前因其行政违法行为而改变的原状。具体包括:拆除并清理所有违章建造的两层楼房,恢复位于清迈乡溪奈林区02号地块523号地块的生产林地状态。

“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高仲洪先生有责任执行本决定。如高仲洪先生逾期不主动执行,将依法强制执行。”——第741/QD-CCXP号决定第4条明确规定。

Chuồng trại chăn nuôi gia súc xây dựng trái phép. Ảnh: Nhật Lân
清迈乡溪奈林区林地上非法建造牲畜棚。图片来源:Nhat Lan

关于高仲洪先生在林地上非法建造建筑物的行为,清章县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11月予以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章县人民委员会于2019年1月30日颁布了第529/QD-XPVPHC号决定,对高仲洪先生处以22,500,000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同时要求恢复林地原状。然而,高仲洪先生并未遵守拆除和清理非法建造房屋和牲畜棚的规定。

2020年12月17日,在第十九届清章县人民议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县人民议会代表向清章县人民委员会就土地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进行了质询;同时要求彻底处理高仲鸿先生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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