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起诉原省民族委员会主任
(Baonghean.vn)—— 乂安省少数民族委员会原主任梁清海先生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两项罪名被起诉调查。
4月20日上午,乂安省侦查警察局作出第185/CSKT号决定,对原乂安省少数民族委员会主任梁清海先生提起公诉。梁清海先生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两项罪名被起诉。
省警察调查机构还搜查了 Hai 先生位于荣市 Truong Thi 坊第 17 街区的住所,并采取了“禁止其离开住所”的预防措施。
此前,省公安机关侦查机关已立案侦查了省民委发生的“侵占财产”、“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滥用职权”等案件。
针对此案,省公安局侦查厅已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包括:金文本——省民族委员会公务员,侦查其涉嫌“侵占财产”罪;阮三龙——民族政策厅副厅长,侦查其涉嫌“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黎文山——万山建设股份公司经理,阮廷盛——万山建设股份公司副经理,侦查其涉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
随后,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局同意将对被告人阮三龙的起诉罪名由“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变更为“侵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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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搜查了 Luong Thanh Hai 先生的住所。照片:Thuy Anh |
调查中,省警察局查明,在实施乌都社会经济发展项目期间,这些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文件,将45户231名泰族和科穆族居民的土地“错误地”转移到了长阳县梁明乡乌都村的乌都人手中,从而套取项目资金。此外,在总投资近130亿越南盾的67个牛棚建设项目中,投资额高达近2.6亿越南盾的牛棚存在诸多违规迹象。
据悉,支持乌杜族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于2016年获得批准,分为两个阶段,总预算1200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1080亿越南盾,乂安省预算120亿越南盾,在Tuong Duong县的2个村实施,包括Dua村(良明乡)和Vang Mon村(牙美乡)。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