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越南新型国家的设计者

阮清 April 30, 2021 07:51

(Baonghean.vn)——阮必成/阮爱国没有重蹈20世纪初爱国前辈的救亡之路,而是致力于探索新的救亡道路,并成功领导了民族独立事业。胡志明主席也是东南亚第一个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家的缔造者。

找到救国之道

1911年,21岁的阮必清开始致力于找到救国的新方法与前任潘佩珠、潘周桢等追随“新书、新文学”不同,阮必清东渡日本后返回维新,前往法国、欧美等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故乡”。在那里,阮必清了解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国家及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并试图解答为什么自己能够富强,却又占领了其他国家,最终形成了对祖国未来国家的构想。

1920年,阮爱国出席图尔国会。照片档案

1919年,他以阮爱国的名义与潘周桢、潘文长共同撰写​​并亲自递交法国总统的《安南人民请愿书》;加入法国社会党,成为法国共产党、殖民联盟的创始人之一……,出版《悲惨》报纸,撰写《法国殖民政权的判决》一书……

但自1920年起,在阅读了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提纲》后,阮必成/阮爱国选择了共产主义,追随列宁的道路。但他的归宿依然是越南民族,是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自由。他渴望并努力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新型国家……在此过程中,直至1945年8月,阮爱国抓住国内外有利时机,以新名字胡志明领导了总起义,成功夺取了全国政权。

国民议会大选

紧接着八月革命成功1945年9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成立,并发表《独立宣言》。

从此,胡志明主席开始按照他先前研究和设计的共和模式,实践建设法治、人民民主。国会——国家根本政治-法律机构,胡志明主席优先通过全国大选推动其成立(从总起义准备开始,1945年8月16日,胡志明主席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新潮全国代表大会,来自北-中-南3个地区的60多名代表出席,选举了民族解放委员会,制定了国旗,决定了总起义夺取政权等许多重要问题。有观点认为,国会具有临时国会的意义,革命成功后合法废除旧政府,建立新政府)。

Nhân dân Hà Nội đón mừng Chủ tịch Hồ Chí Minh và các vị được giới thiệu ứng cử 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khóa I. Ảnh tư liệu
河内人民热烈欢迎胡志明主席和第一届国会候选人。图片来源:档案馆

在临时政府第一次会议(1945年9月3日)上,胡志明主席“要求政府尽早组织实行普选的普选。凡年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不分贫富、宗教、种族,都有被选举和投票的权利……”。

1945年9月8日,临时政府总统颁布了第14-SL号法令,选举国民议会随后,临时政府于1945年9月26日颁布第39-SL号法令,成立“起草普选条例委员会”;1945年10月17日颁布第51-SL号法令,规范普选条例;1945年12月2日颁布第71-SL号法令,补充第51号法令第五章第十一条,为候选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在同时面对三大敌人(外敌入侵、饥饿和愚昧)的背景下,紧急组织全国大选是一场极其激烈、复杂且激烈的政治/阶级/民族运动/斗争,胡志明主席亲自牵头组织了这场运动。胡志明主席认为,全国大选“是全民族自由选择有才有德之士来承担国家大事的机会……”;选举国会,即唯一拥有颁布宪法权力的机构——宪法是新成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必要法律基础。

大选原定于1945年12月23日举行,但为了避免各党派之间爆发政治危机,并留出更多时间进行准备,特别是让候选人有机会提交申请和竞选,胡志明主席于1945年12月18日签署法令,将大选推迟至1946年1月6日。经过谈判,越国党(越南民族党)同意配合并支持大选。在此基础上,1945年12月24日,越盟、越国党和越捷(越南革命同盟)代表举行会谈并签署了“团结协议”,其中包括支持大选和抵抗运动的条款,并同意将越国党和越捷党的代表纳入临时政府,并在未经选举的情况下承认他们在国会中拥有70个席位。

Chủ tịch Hồ Chí Minh cùng các thành viên của Chính phủ tuyên thệ nhậm chức tại Kỳ họp thứ nhất, Quốc hội khóa I (2/3/1946). Ảnh tư liệu
胡志明主席和政府成员在第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宣誓就职(1946年3月2日)。图片:档案馆

为了实现成功举行普选的宏伟目标,1946年1月1日,临时政府改组为临时联合政府,扩大了政府成员,吸纳了其他政党。尽管延期令未能及时下达,但普选仍在1945年12月23日之前按计划在部分南部省份举行。这不仅是“技术性”的解决方案,也体现了胡志明主席成熟的政治思维。虽然推迟了半个月,但为普选的顺利进行创造了必要的稳定局面。

此次大选取得了巨大成功。共选出333名代表,其中越盟代表120名,越南民主党代表46名,越南社会主义党代表24名,无党派人士代表143名,其中包括10名女性;少数民族代表34名;87%为工人、农民和革命军人。越国党和越捷党两大反对党未参加选举,但在国会中获得了70个席位。第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以阮文苏先生为主席的常务委员会;赋予胡志明主席组建新政府的权力;并选举了由11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至此,一个真正体现胡志明精神的新型越南国家基本建立。

宪法大厦

值得一提的是,在筹备全国大选的同时,胡志明主席积极筹备宪法草案。1945年9月20日,他签署第34/SL号法令,成立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由胡志明主席(委员会主席)、永瑞/保大、邓太梅、武仲庆、黎文贤、阮良榜、邓春鼓/长政七人组成。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宪法草案于1945年11月由政府委员会讨论、补充并公布,供全民参与发表意见。

在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草案的同时,国家建设委员会(成立于1945年10月,成员包括潘英、陈文章、黄春汉、谢光宝、阮贤、邓泰梅、阮如昆嵩等著名知识分子)也起草了宪法草案,提交给政府。随后,国会宪法小组委员会对两份草案进行了研究,并“收集了全民的丰富建议,并参考了欧亚各国的宪法经验”,最终形成了提交国会的宪法草案。

胡志明主席投票选举国家议员和国会议员。图片来源:越通社

1946年10月29日,国会宪法小组委员会扩大到包括10名团体代表、中立代表、南方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参加,进一步修改草案,并从1946年11月2日起开始讨论。经过多次讨论、辩论、补充和修改,1946年11月9日,第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全文。

1946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宪法深刻体现了民族主义、民主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和世界及时代文明进步、普世的法律价值,烙下了浓厚的胡志明关于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思想的烙印。胡志明主席是这项宏伟法律工程的总设计师。

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和1946年宪法是在以胡志明主席为首的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全体越南人民坚持不懈、艰苦奋斗的成果,是越南民族和人民75年来以及今后发展进程中最根本的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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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引用的内容来自《胡志明全集》第 4 卷;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河内 2011 年)。

阮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