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将强制驱逐荣市-库阿罗大道上剩余的 3 户家庭。
(Baonghean.vn)——荣市刚刚颁布了一项计划,对尚未通过宜富乡移交荣市-库阿罗大道土地的3户家庭和个人,执行土地收回决定。执行时间为7月29日上午7:30。
建设项目荣市 - 库阿罗大道(一期)全长10.832公里,起于0+00公里处与张文灵街(荣市)的交叉口,止于10+832公里处与平明街(门罗镇)的交叉口。途经宜富乡的路段长1.1公里,受影响居民72户,另有191块农田被迫收回。
但截至目前,仍有3户须收回宅基地和农用地的居民家庭及个人未同意交出土地。
其中:阮文世先生一家及阮文和先生土地使用权继承人——黄氏莲女士,使用位于宜富乡第21村第27幅第180号地块,面积612.61平方米(部分土地已收回);阮氏世女士一家使用位于宜富乡第21村第27幅第168号地块,面积628.9平方米(已全部收回);阮氏玛女士一家及其子女共同继承位于第12村第26幅第211号地块,面积1,58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宜富乡(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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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诗女士的房屋被全部没收,占地628.9平方米。图片:PV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荣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土地收回、补偿方案批准、场地清理和安置支持等决定已经出台。各级部门也积极动员、劝说,但这3户居民和个人不同意,不执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
因此,荣市人民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颁布了第 159/KH-UBND 号计划,关于组织强制性的在实施荣市—库阿罗交通道路(第一期)穿越荣市义富乡路段建设项目时,对同一住宅地块内居住用地+农业用地的家庭(3户3块)落实土地回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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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荣市(Vinh)至库阿罗大道(Cua Lo)东侧的阮文世先生及其土地继承人——阮文和先生和黄氏莲女士——的部分土地被收回。图片:PV |
目前,荣市人民委员会在颁布实施方案后也制定了具体的现场实施计划,部署力量和手段实施土地收回工作,力争早日完成该项目并投入使用,为荣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执法行动旨在确保该市土地管理和使用领域法律的严格性和有效性和效率。坚决果断的处理有助于宣传和教育公民在该地区土地清理工作中的守法意识,并确保该地区重要项目的完成。
此前,市政府已多次为该项目实施强制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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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至库阿卢路是义安省的重点项目,目前已开通,并正在准备实施第二期工程。图片来源: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