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在集中隔离期间聚餐被罚款6500万越南盾

玉芳 DNUM_CCZAIZCACB 06:30

(Baonghean.vn)- 杜良县有 6 例病例在集中家庭隔离点隔离期间聚集吃喝。

8月21日,长山乡公安局针对集中居家隔离点隔离期间6人聚餐、饮水等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发出了通报。

所有 6 个人都是惩治根据杜良县人民委员会主席8月20日的决定,共计拨款6500万越南盾。

6 người đang tụ tập ăn uống trong quá trình thực hiện cách ly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Ảnh: Ngọc Phương
6个人在新冠疫情隔离期间聚在一起吃喝。图片:Ngoc Phuong

此前,长山公安局工作组组织巡逻检查,对被征用房屋的家庭集中医疗隔离点进行巡查,这些家庭的房屋将被用作从疫区返回的长山公安局居民的隔离点。

巡逻中,工作组发现阮福喜(1989年生,长山乡第5村)的家被乡指导委员会征用,作为阮福喜一家的集中隔离点,包括阮福喜夫妇和4名5岁以下的子女;阮福仁(1981年生)、阮文静(1996年生)也居住在长山乡第5村,他们和阮福喜同乘一辆公共汽车从南方来。

此时,在施先生的家里,有6个人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包括:阮福施​​夫妇、阮福景先生(1960年出生)和在施先生家隔离的2个人;此外,还有阮文光(1963年出生)和阮文雄(1991年出生)2人,他们在施先生家的隔壁住户隔离。

由于“未能遵守措施疫情防控、应主管机关和组织的要求,对涉嫌贩卖毒品、传染病等罪名处以罚款”,其中,阮福景、阮福喜各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阮福仁、阮文静、阮文光、阮文雄各被罚款750万越南盾。

除聚在一起吃喝外,阮文光先生和阮文雄先生还离开集中隔离区,到施先生家吃喝,因此他们每人被额外罚款750万越南盾。

8月21日,杜良县警方称该地区已发生14起案件。受到惩罚因未按照总理第16号指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