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允许私人诊所重新开业
(Baonghean.vn)- 诊所获准重新开放,但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9月13日,义安省卫生厅发布文件,允许非公立综合、专科诊所恢复营业,开始时间为9月13日下午2点起。
义安省卫生局要求诊所严格执行现行的新冠肺炎防控规定,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和疾病向社区传播。
相关消息称,9月12日晚,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根据第15号指示实施保持社交距离措施后,调整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计划,其中包括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计划。
根据该计划,诊所和医院必须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标准制定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定期评估,医院应根据卫生部2020年7月16日第3088/QD-BYT号决定中规定的“预防和抗击新冠肺炎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的医院安全标准”进行评估;综合诊所、专科诊所、病房和社区卫生站应根据卫生部2021年12月1日第4999/QD-BYT号决定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将自我评估结果报告给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卫生部,邮箱:gmail.com)。[电子邮件保护])。
公开发布热线电话和客服部门,方便患者及家属电话预约或解决问题,减少医疗机构内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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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必须定期对员工和患者进行样本检测。图片:TH |
安排疑似病例临时隔离房间(临时隔离房间内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属地,并协调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处置。
对药店、药店、药品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设立医疗申报表,采购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医疗申报,每日向卫生局、当地政府报告,采购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场所,暂停营业。
每 3 天定期使用快速抗原检测进行一次检测,以便及早发现 Covid-19,或每 7 天使用 RT-PCR 技术对官员、雇员、工人、设施所有者、患者和患者亲属进行一次检测。(不适用于已接种2剂,且第二剂间隔已超过14天的人)。
荣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市卫生中心主持并配合有关单位指导、检查、评估各坊、乡卫生站安全诊疗标准实施情况,确保100%卫生站按照标准完成自我评估。指导、检查、监督卫生站疫情防控安全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维持工作。
各坊乡人民委员会负责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医疗诊疗、中医诊疗、医疗服务、美容服务等商业服务机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在媒体上宣传、普及居家隔离内容和措施。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评估落实情况,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