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破除土地使用权证发放障碍
(Baonghean.vn)——土地使用权证(LURC)的发放是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近期,自然资源环境部积极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出台多项文件,同时加强对职能部门的指导,土地使用权证发放工作正在取得积极进展。
创造积极的变化
近期,在参加与国会代表和省级人民议会选民的多次会谈中,我们注意到,民众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的建议和反映有所“平息”。一些地方对此作出了解释:在区土地使用权登记处划归省级土地登记处(2020年2月)时,直接由“垂直”部门指导,更加紧密、更加及时,尤其是在化解困难和障碍方面,因此,民众在首批土地使用权证发放过程中提出的疑虑逐渐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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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土地登记办公室官员正在测量和修正地籍图。图片:Mai Hoa |
黎文辉(Le Van Hoi)先生(雄原县雄通乡)自1996年以来一直未经批准就被分配了土地。他多次往返于各个乡镇,却无法证明其家人当时已履行了经济义务,无法办理土地证发放手续。雄原县土地登记处派人前往该乡直接调查解决此事后,12月初,辉先生终于正式拿到了家里的土地证。
至于陈氏香女士的家人(雄原县雄西乡),2004年为避开荣市而实施1号国道项目时,部分土地被收回,但土地收回决定却规定收回全部土地。因此,一段时间后,当她家需要办理土地证时,却因为这项收回决定而陷入困境。根据县人民委员会的建议,县土地登记处分局同时与雄西乡人民委员会和陈氏香女士协调,完成了相关手续,并于2021年11月为她家颁发了红皮书。
兴原县黎文会先生一家和陈氏香女士一家是全省数万户未获得首批土地使用权证的案例中的两个。省土地登记处处长武文山表示,为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近期,在自然资源环境部的强力指导下,省土地登记处还要求各县级分支机构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现行法律法规,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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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土地登记处分局“周六为民”活动直接深入基层,帮助民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图片:Mai Hoa |
省土地登记办公室还指导和鼓励分支机构开展“周六为民”、“周日为民”活动,直接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街、村指导和帮助群众解决办理土地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其中,荣市、宜禄、兴原等地就很好地完成了这个“故事”。特别是,为了方便群众避免出行,分支机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街、村办理因行政单位和街、村合并而导致的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深入乡、村办理土地整理和地块交换后的农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返还。
各区县分局要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办事流程,切实履行公共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规定不明确等,及时向省土地登记办公室反映,争取及时答复和指导。对一些办证积压多、办证难的地区,省土地登记办公室组织成立工作组,直接派员到当地协调解决。
“上级‘垂直’部门的及时支持,以及‘哪里有困难,就向哪里问;哪里有麻烦,就向哪里解决’的座右铭,帮助分行员工树立信心,不怕犯错,敢于犯错,敢于承担责任,也激发了他们以最佳方式完成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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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禄县土地使用登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签发和换证手续。图片:PV |
具体来说,全年全省共受理土地使用权证首次登记、核发及核发、补发、变更登记、更正等191,063件;其中,首次核发土地使用权证11,580件(含农用地、林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城镇宅基地);核发、补发32,132件;因行使土地使用者权利核发新证63,419件;变更登记83,932件。
继续解开“结”
除了积极变化之外,目前,2014年7月1日前未经批准划拨的住宅用地首次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21个县市的审查指示,仍有约47073户家庭和个人使用住宅用地但尚未获得首次土地使用权证。其中,未经批准划拨的土地14630户;老旧集体住宅区820户;不符合规划划拨的土地31623户;城市项目中的公寓、别墅、联排别墅……
基于此,2021年,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1年9月17日颁布第28/2021/QD-UBND号决定,关于向乂安省使用土地的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土地附属财产证。省委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黄国越先生肯定,此举是突破解决上述积压案件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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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土地登记办公室官员和工作人员正在部署地籍图测量和修正工作,以服务于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和重点项目证书的发放。图片:梅华 |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还补充说,该部门正在继续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出台一项计划,以解决乂安省家庭和个人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和其他土地附属资产方面的积压问题;其中,责成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审查、统计和明确分类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家庭案件,为人民找到解决方案。
“预计将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每个县级单位下达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解决80%符合颁发证书条件的未决案件。”
与此同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研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修改和补充2020年4月6日第07/2020/QD-UBND号决定的决定,该决定关于颁布关于协调办理本省家庭和个人土地登记、土地附属物、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属物等一系列手续的规定。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修订土地行政程序;根据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政策,制定内部程序和电子程序,以满足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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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县规划中的住宅用地。图片来源:Mai Hoa |
上述工作落实到位,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在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方面的问题,落实全省土地使用者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