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白梅医院前院长阮国英受审
使用Rosa机器人进行手术的费用为每例660多万越南盾,但白梅医院和BMS公司每例收取的费用却超过2300万越南盾,从而每例享受了超过1650万越南盾的差额,给患者造成了超过100亿越南盾的损失。
据河内人民法院消息,1月20日,该院将开庭审理发生在河内市人民法院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一案。白梅医院法官 Chu Phuong Ngoc 被指派主持此次审判。
在法庭上行使起诉权和监督审判活动的河内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是陈氏清玄女士和黄氏勇女士。
8名被告人分别是:阮国英(1959年出生,原白梅医院院长)、阮玉贤(1960年出生,原白梅医院副院长)、郑氏顺(1974年出生,总会计师,白梅医院财务会计部部长)、李氏玉水(1968年出生,原白梅医院财务会计部副部长)。
依据《刑法》第356条规定,范德俊(1979年出生,董事长,BMS医疗技术股份公司 - 简称BMS公司 - 董事)、吴氏秋玄(1983年出生,BMS公司 - 副董事)、陈黎黄(1978年出生,河内市评估与金融服务股份公司 - 简称VFS公司 - 评估师)和潘明勇(1973年出生,VFS公司 - 总经理)均因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阮国英、阮玉贤被拘留。其余6名被告人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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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梅医院前院长阮国英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阮国英等被告人在白梅医院项目实施、签订合资、联营合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依法履行职务上的义务。
被告人陈黎黄、潘明勇出具的评估报告将脑神经手术辅助用Rosa机器人的价格定为390亿越南盾,违反规定,为BMS公司参与合资合作,与白梅医院共同部署安装价值390亿越南盾的Rosa机器人创造了条件,不符合实际情况。
具体而言,2017年2月20日,VFS公司出具的证明显示,Rosa机器人价值390亿越南盾。但三天后,该机器人就以74亿越南盾(含税)的价格从法国进口。这给集体和个人被告人阮国英带来了超过3.31亿越南盾的利润,其中被告人阮玉获利1.5亿越南盾,被告人郑氏顺获利5000万越南盾。
2017年2月至2020年5月,白梅医院使用Rosa机器人(与BMS公司合作)实施脑部手术639例,收入超过229亿越南盾。其中,白梅医院向BMS公司支付了551例手术的费用。
根据评估结论,使用Rosa机器人进行手术的成本为每例660多万越南盾,但白梅医院和BMS公司每例收取的费用超过2300万越南盾,从而每例享受了超过1650万越南盾的差额,给患者造成了超过100亿越南盾的损失。
公诉机关认定,本案中,被告人阮国英发挥了主要作用,是决定白梅医院与BMS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的人。被告人范德俊发挥了积极的支持作用,为白梅医院签订合同创造条件。其余被告人均发挥了共犯作用。
预计审判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