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发布关于保护在乌克兰越南公民和法人的正式文件
2月26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签署了第201/CD-TTg号批示,关于保护越南公民和法人以及乌克兰局势下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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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5日,乌克兰人为躲避冲突跨越边境进入匈牙利。图片来源:法新社/TTXVN |
向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来电报,内容如下:
自2022年2月24日起,乌克兰武装冲突形势复杂化,迅速蔓延至乌克兰全境,直接威胁到包括居住在哈尔科夫、敖德萨、首都基辅等地约7000名越南公民在内的人员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当前乌克兰局势复杂的情况下,我们渴望乌克兰早日恢复和平、稳定和正常生活,党、国家、政府和总理的首要任务之一是确保在乌克兰及相关地区越南公民和法人的生命、财产和合法权益的安全。鉴于上述情况,总理要求:
1.外交部——制定安全保障计划;必要时疏散公民和代表机构成员,并提供住宿、饮食、必需食品和其他必要条件方面的支持。
- 指示越南驻乌克兰和邻国代表机构列出在战区的越南公民名单,继续落实援助措施,迅速撤离危险地区的公民,必要时到邻国避难,并制定根据要求将有需要的公民接回越南的计划。
如果需要帮助,请联系公民保护热线:越南驻乌克兰大使馆(+380 (63) 8638999);越南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79916821617)或外交部(+84 965411118,+84 981848484;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保护])。
- 与地区国家、国际组织、人道主义组织进行交流,以便在必要时向越南公民请求援助。
2.交通运输部指示越南各航空公司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制定接回越南公民及其家属的计划,并对超出其权限的问题提出适当措施。
3.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社会部及相关部委负责核实、统计在乌克兰工作、劳动和学习的越南公民数量,并通知外交部部署支援工作,撤离危险地区的越南公民。
4.公安部负责协调和协助越南公民、越南裔人士及其家庭成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5.计划投资部、工贸部、财政部、劳动荣军社会部、国家银行及相关机构应主动监测与相关伙伴双边合作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及时提出适当措施,保障国家、公民和越南企业的合法利益。计划投资部应主持并配合相关机构审查情况,提出适当措施,保护在相关地方的投资经营活动和越南企业的合法利益。工贸部应监测、加强监管,主动采取措施稳定国内市场,及时防止操纵和牟取暴利行为,稳定民众和企业心理。
6.财政部负责主持、协调外交部及相关部委安排适当资金,实施必要的公民保护计划。
7.信息通信部、新闻机构和出版机构与相关机构协调,密切监测事态发展,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关于乌克兰事态发展的预警信息,为采取适当、及时和有效的应对措施奠定基础。
8.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职责任务,主动配合各部委、行业组织保护本地区公民和有关利益。
九、在当前复杂形势下,政府总理要求旅居乌克兰越南人社团、企业、越南人协会以及相关国家,特别是邻国越南人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传统、自力更生、互帮互助、患难与共的精神,积极参与援助旅居乌克兰越南人家庭、组织和个人,为分担和减少风险与损失作出贡献。外交部将监督和督促本批示的落实,并向政府总理汇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