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致力于保障弱势儿童的最大利益

KL(实施) March 16, 2022 08:22

(Baonghean.vn)- 司法部行政司法局局长阮氏秋水女士与乂安省报纸讨论了实施《收养法》和《关于保护儿童及国际收养合作的海牙公约》十年来的成果以及乂安省的收养工作。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义安省实施《收养法》和《保护儿童及国际收养合作海牙公约》十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

阮氏秋水女士:保护和保障儿童权利是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政策,尤其关注那些不幸的儿童。2010年6月17日,《收养法》经国会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2012年2月1日,越南正式成为《关于在收养领域保护儿童和合作的第33号海牙公约》的缔约国。被收养国际的。

《收养法》和《海牙公约》实施10年来,收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收养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并与国际接轨;许多特殊情况儿童在国内外找到了替代家庭;收养工作已步入常态;允许越南儿童被国外收养的决定得到《海牙公约》成员国的自然承认。

Cán bộ phòng Hành Chính Tư Pháp ( Sở Tư Pháp) trao đổi nghiệp vụ. Ảnh tư liệu: KL
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官员讨论专业事务。图片:KL

在义安省,《收养法》生效后,司法厅立即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实施计划和文件,指导全省实施。在此基础上,21个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实施计划。

此外,为尽快落实政府总理2012年9月7日第1233/QD-TTg号决定关于批准关于实施国际收养领域保护儿童与合作第33号海牙公约的项目以及司法部2012年7月13日第1985/QD-BTP号决定关于颁布关于根据收养法规定实施实际收养登记工作的计划,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关于实施海牙公约的计划;关于实施实际收养登记工作的计划第742号计划;关于颁布关于协调解决寄养机构涉外儿童收养问题的部门间协调规定的第1012号决定;关于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乂安省解决收养问题的第03号指示的第173号计划。

为有效落实上述内容,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收养当事人及主管机关公务员依法办理收养事宜的意识和责任外,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司法厅配合劳动荣军社会厅、县人民委员会指导寄养机构妥善办理特别困难儿童收养事宜,防止和发现违法行为;加强对收养扶持资金接收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和严格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办事。

司法部门将基层收养工作检查与户籍登记管理、年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收养登记记录的严格检查,使收养登记记录逐步透明化,有效遏制了伪造儿童来源记录的行为,更好地保障了儿童权益。

实施十年来,全省共办理收养案件1195件,其中国内收养1147件,涉外收养48件。国内收养1147件中,普通儿童973件,特殊儿童14件,寄养儿童817件,家庭收养儿童263件。涉外收养48件中,普通儿童41件,特殊儿童7件,寄养儿童13件,家庭收养儿童35件。

PV:女士,如何处理与外国收养相关的手续?

阮氏秋水女士:确认儿童是否有资格被外国收养的程序确保了所有需要在寄养机构或家庭中寻找替代家庭的儿童(如果他们是养父母的继子女或亲生孙子女)的案件的合法条件;确保根据正确的主题、年龄和定居地区决定儿童被外国人收养。为确认儿童有资格被外国收养,所有弃婴案件都必须由省警察局核实其来源,并出具书面核实结论。核实弃婴来源的程序增加了他们与原生家庭团聚的机会。对于已经确定亲生父母的儿童,司法部将征求亲生父母、监护人、9岁及以上儿童和寄养机构负责人的意见,表示他们同意收养该儿童。

截至目前,该省对符合外国收养条件的儿童的认定工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为众多残疾儿童和重病儿童早日找到合适的家庭、得到及时治疗并在家庭环境中得到照料创造了条件。这是因为相关机构、部门和行业认识到了保护特殊儿童权利的责任。义​​安省在处理外国收养案件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法律错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签署的关于外国收养的决定均得到了外方的承认。

冯:那么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应该重点抓好哪些内容,才能继续有效实施《收养法》和《海牙公约》呢?

阮氏秋水女士:秉承“给孩子最好的一切”的宗旨,确保防止通过收养获取非法利益,并防止违反《海牙公约》宗旨的情况发生。未来,为提高这项工作的有效性,应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继续研究建议司法部完善统一政策家庭和有功人员送养、收养子女的规定,严禁这些对象利用收养关系享受国家优惠制度和政策的行为,补充关于重新登记收养收取费用、收养子女户籍变更、收养子女成长状况监测、撤销、注销收养证书等规定……

- 研究制定法规和制裁措施,妥善处理非法收养非公立寄养机构儿童、自愿收养儿童、宗教场所儿童、边境地区儿童等情况……

Ảnh minh họa
互联网插图。

——严格落实寄养机构主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制度,有效推进涉外收养案件跨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规范国内收养案件处理机构间职责的协调制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公务员办理收养业务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指导。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群众认识、遵守和执行收养法律规定和《海牙公约》的意识。

——加强对收养法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地方收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给予指导和督促。严厉查处利用收养牟利、劳动剥削、性虐待等行为。

PV:谢谢!

KL(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