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150多公顷林地和水稻田改变用途以实施该项目
(Baonghean.vn)——该内容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在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审查会议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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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备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任期2021年至2026年),3月18日上午,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经济领域的多项决议草案。图片:梅华 |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成员: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
审议批准所需工程和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土地征用根据该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的规定,部分与会议员关心的问题是,省人民议会土地收回政策实施后,建设项目实施率仍然较低。
要求起草该决议草案的部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提出解决方案,提高土地恢复政策出台后工程和项目的实施率。
另一方面,作品清单的提出,项目要坚持依法依规,确保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和投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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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表示,拟定需征地的工程项目清单,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和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图片:梅花 |
决议草案批准了根据该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需要收回土地的工程项目清单,提出了涉及6个地区、共计61.59公顷土地的25个工程项目清单。
其中,杜良县14个工程、项目;宜禄县5个工程、项目;荣市和安城县各2个工程、项目;门罗市和南丹县各1个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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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泰文农同志向与会人员讲解了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图片:梅花 |
在审议关于根据《土地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将水稻种植土地用途转换为在我省实施工程和投资项目的决议草案时,委员们对实施的依据和法律基础表示关注。
另一方面,关于地方实施土地用途拍卖转土地使用权问题,会议意见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应制定基础设施投资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确保符合公共投资规定并与全省保持一致,为地方创造便利,提高土地用途转换后的实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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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副部长阮青松同志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图片: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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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局副局长胡越勇同志在会上讲解了部分内容。图片:梅花 |
关于根据《土地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改变水稻种植用地用途的决议草案提出改变22.38公顷水稻种植用地的用途,以在杜良、义禄、清章、南丹、安城和荣市6个地方实施22项工程和项目。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将森林转为其他用途以实施本省项目的政策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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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代表介绍该省近期将原有林地改作他用的区域重新造林的情况。图片:Mai Hoa |
据此,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同意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将128公顷以上的森林转为其他用途以实施该地区项目的政策建议的内容;包括防护林、生产林和计划用于其他非林业目的的森林。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处理2021年和2020年地方预算公共投资计划剩余未拨资金延长至2021年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