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与南坎乡(奇山)毁林案有关的个人和团体
(Baonghean.vn)——继2022年4月2日《义安报》刊登文章后,奇山县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南坎乡毁林案的最新报告。此外,一些相关个人和团体也受到了纪律处分。
报纸的内容是有根据的。
2022年4月1日,义安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边境地区森林砍伐的违规行为”报道称,3月17日,接到举报后,奇山县森林保护局协调多方力量对发生在南坎乡长山村的森林砍伐案件进行检查核实。然而,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诸多异常,尤其是检查记录中最不寻常的部分。由此,舆论对森林砍伐者是否获得减刑提出了诸多质疑,并对森林砍伐的目的提出了质疑,因为该地区属于一个正在等待采矿许可证的高价值采石场。
![]() |
事发现场。摄影:Tien Dong |
该报一经刊登,义安省森林保护局还要求奇山县森林保护厅配合奇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具体、详细、如实地重新汇报该事件。特别是,2022年4月8日,省人民委员会还发出第2443/UBND-NN号批示,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和奇山县人民委员会配合检查处理乂安报社提出的有关边境地区森林砍伐的问题。
4月12日,起山县人民委员会向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报告。起山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显示,南坎乡416分区砍伐树木11棵,木材种类为普通木材,树木平均直径30-65厘米,木材总蓄积量15.63立方米(圆木)。砍伐地点均在护林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起山县人民委员会也承认,正如报纸报道的那样,存在森林砍伐行为。
![]() |
将木材装上卡车,运往奇山森林保护局总部。摄影:Tien Hung |
此外,起山县人民委员会还要求专门机构对现场采集的木材数量和种类进行重新审查和核实。根据我们报告的信息以及现场人员的意见,在采集的11棵树木中,至少有1棵是金叶木(又称金叶木)。起山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怀疑这棵树是金叶木(也属于金叶木属),属于常见树种名录中的第VI类木材。为确认上述问题,需要咨询鉴定机构的意见。
启山县人民委员会也承认,11棵树木中有一些不属于第八类的树木的报告是正确的,有充分理由的。然而,上述事件是由于检查组在确定木材种类过程中的错误和疏忽造成的,并非故意掩盖或混淆木材种类以减轻处罚,因为相同种类的普通木材、相同数量的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同的处理。
![]() |
在前往事发地奇山南坎乡普昌山的路上,随处可见矿产勘探队留下的巨石。图片:Tien Dong |
然而,奇山县表示,此次事件部分是客观因素造成的,部分是由于检查组的能力和专业知识有限。县人民委员会已要求专门机构对《报纸》报道的内容进行汇报和澄清。因此,报道中绝无省略或减少违法行为的数量或规模以掩盖或减轻违法者的罪行或出于任何其他目的。
涉事违纪个人及单位
另外根据启山县人民委员会森林保护部门报告结果出炉后,县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3月24日颁布了第2017/QD-UBND号决定,决定成立县级综合小组,负责视察扩大现场,核实和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指示审查明确与南坎乡森林砍伐案有关的机关和单位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目前,林保厅还对南坎乡护林员河明东给予了纪律处分,并对林保厅领导班子进行了深刻批评,并提醒其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对于2022年3月17日至3月25日记录中砍伐树木数量确定不一致的问题,奇山县人民委员会确认,正如报纸报道的那样,通过检查,非法木材的数量和体积存在不一致。
![]() |
卡车将木材运离现场。图片:Tien Hung |
奇山林业管理委员会还对南坎乡林业主管官员泰克宝先生给予了纪律处分;审查并提醒友剑林业管理站站长阮仲豪先生和林业管理委员会领导集体深刻吸取教训。
此外,南坎乡人民委员会深刻反思、提醒并深刻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乡人民委员会领导集体在主动掌握信息、及时预防和处理事件中的作用和责任。
此次事件与南坎乡非法砍伐森林事件的发生地有关,事发地点面积约1000平方米。然而,该区域自2013年起已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许可证,允许越南矿产开发与贸易有限公司勘探超过12公顷的矿产。2019年,该公司的勘探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2日。目前,该公司的勘探许可证已到期。
![]() |
根据我们的调查,事发山位于生产林和防护林之间。图片:田东 |
据调查,事发山体除奇山县人民委员会通报的生产林地面积外,还有防护林地面积。
义安省林业保护厅副厅长阮英俊表示,无论是生产林还是防护林,其开发都必须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和方案。尤其,如果要在防护林地上开发林产品或矿产资源,必须改变用途,并经总理批准。
目前,除梁文潘(承认砍伐4棵树,被罚款1750万越南盾)外,砍伐其余7棵树的人尚未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