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省人民委员会六月专门会议上的总结
(Baonghean.vn)- 2022年6月16日,省人民委员会召开6月份特别会议,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主持,听取并发表关于其权限内事项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有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委员会领导代表、有关部门、行业、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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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听取了有关部门、行业汇报和会议讨论情况后作出如下总结:
1. 报告2022年上半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下半年预算执行任务及措施;报告2022年上半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效及2022年下半年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财政部编制的报告草案。责成财政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更新、补充缺报单位的报告,完善报告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向省人民议会提交报告。
2. 上半年行政改革工作报告及2022年下半年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内务部编写的报告草案。责成内务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更新资料,完善报告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6月会议上提交省委常委会,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3.报告2022年上半年反腐败工作成效、下半年工作任务;报告2022年上半年接待、投诉、举报工作情况、下半年工作方向和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省督察院起草的报告草案。责成省督察院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完善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四、汇报上半年交通安全工作成效,部署2022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交通运输厅编写的报告草案。责成交通运输厅听取意见、更新资料、完善报告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五、报告2022年上半年防控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成效及下半年工作方向和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省警察厅编制的报告草案,责成省警察厅完善报告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6. 省人民议会关于投资建设义安省乡镇警察工作总部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省警察总队制定的决议草案。责成省警察总队听取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6月会议上提交省委常委会,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7. 乂安省人民议会关于规范企业登记费用的决议草案(取代乂安省人民议会2018年7月20日第03/2018/NQ-HDND号决议)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计划投资厅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
8. 省人民议会关于2022-2030年期间乂安省青年发展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内务部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内务部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9.省人民议会关于2023年未自筹经常性支出的公共服务单位按照第68/2000/ND-CP号议定雇用和合同制人员人数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内务部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内务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商定根据年度路线图实施的减员计划),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6月会议上提交省委常委会,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0. 省人民议会关于规范义安省中小企业法律援助活动支出标准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司法厅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司法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1. 省人民议会关于乂安省民事身份费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司法厅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司法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2. 省人民议会关于乂安省归州县新乐镇街道命名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文化体育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文化体育厅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3. 省人民议会关于修改和补充2018年12月12日第18/2018/NQ-HDND号决议第2条关于为我省民事、行政判决执行提供资金支持的决议草案(第二步)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民事判决执行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民事判决执行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
14.省人民议会关于规范义安省教育培训领域考试、竞赛、比赛内容及经费标准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教育培训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教育培训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5.省人民议会关于规范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公立教育机构学费;乂安省管理的私立小学学生学费资助水平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教育培训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教育培训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6. 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0年12月13日第31/2020/NQ-HDND号决议第二条关于规定公立教育机构服务和支持学校教育活动服务费最高征收额度;乂安省各级招生服务费征收额度”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教育培训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教育培训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7.省人民议会关于根据政府2018年1月5日第06/2018/ND-CP号议定和教育培训部-财政部-内政部2013年3月11日第09/2013号通知制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幼儿教师扶持政策的决议草案(第二步)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教育培训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教育培训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规定了为实施乂安省普通教育新计划和新教材而培训和培养教师及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的经费标准。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教育培训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教育培训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8.省人民议会关于2021-2025年中期计划和2022年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同意不批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并配合计划投资部、司法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决议草案,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成员征求意见。
19.省人民议会关于2021-2025年中期计划和2022年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劳动荣军社会部制定的决议草案。责成劳动荣军社会部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以上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2022年6月份专题会议上的结论。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各厅、部门、领域、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知悉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