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东南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的管理

春黄 July 5, 2022 06:49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 37/2022/QD-UBND 号决定,关于在该省东南经济区和工业园区履行国家管理任务的协调规定。

WHA伟华工业园一号基础设施已准备就绪,随时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图片:光伏

因此,国家管理协调的内容东南经济区包括: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投资管理;招商引资管理;土地管理及经济区土地使用费、地上水面租赁费的确定;补偿、扶持和安置管理;环境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企业和贸易管理;劳动管理;国防、安全和秩序管理、检查管理。

特别是在投资管理方面,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区和工业园区发展的投资促进计划和方案。计划投资厅、贸易旅游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配合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业区和经济区的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开展活动。配合制定宣传文件,宣传义安省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的形象。

各机关、单位、地方应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切实执行本规定内容。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本规定执行的主要机构。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问题,或需修改、补充、替换内容,有关机关、单位应及时向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汇报,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本决定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人民委员会2010年11月26日第96/2010/QD-UBND号决定被废止。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东南经济区及省内工业园区管理投资建设发展协调条例的通知

东南经济区、工业区所在地的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司局长、省级部门、行业主管,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各坊、公社、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及相关组织和个人负责落实本决定。

春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