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听取对《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修正案)的意见

梅花 July 26, 2022 13:04

(Baonghean.vn)- 省国会代表团在对《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进行调查和收集意见时,注意到有人建议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职业选择施加过大压力的行为定性为家庭暴力。

建议增加家庭暴力造成学业压力的内容

为落实国会立法计划和省国会代表团工作计划,7月26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在宜禄县调研家庭暴力防治政策法律落实情况,听取对《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和《基层民主实施法》的意见。省委常委、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女士率团访问宜禄县。图片:梅花

出席仪式的还有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专职代表、省国会代表团陈日明夫妇和代表团成员黄氏秋贤;文化社会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和一些省级部门和行业的领导代表。

国会代表团了解了宜禄乡永隆村“防止家庭暴力、建设幸福家庭”俱乐部的活动情况。该俱乐部成立于2019年,现有44名会员。

俱乐部除了对俱乐部成员中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和表现的群众进行宣传、动员、调解、劝导等核心作用外,还能够在村里发生事件时动员党委、前工委、村组织等参与,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陈日明先生——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专职代表、省国会代表团成员,就家庭纠纷与家庭暴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些需要澄清的问题。图片:Mai Hoa

此次活动提高了当地民众的家庭暴力预防意识,直接解决了两起案件,一起是家庭心理压力导致年轻人离家出走的案件,另一起是因嫉妒而引发的婚姻矛盾的案件。

代表团还就《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订)草案》直接进行了民意调查,涉及草案中一些新增内容,涉及家庭暴力,例如子女阻碍父母寻找伴侣的情形;家庭中辱骂、侮辱尊严的行为;遗弃或者疏于照顾家庭成员;分割遗产时的性别歧视等……

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氏英雪女士就《家庭暴力防治法》和第34号法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反思。图片:Mai Hoa

在与宜禄县和宜隆乡人民委员会会晤时,国会代表团成员提出了许多想了解的问题,重点关注《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现行法)和第34号关于在乡、坊、镇落实民主的法律实施情况的法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修正案)草案和《基层民主实施法》中未予规范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补充意见。

根据县、乡的肯定,落实《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现行法)和国会第34号命令,提高了政治体系和人民群众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执行民主规定的意识;发挥村镇调解小组在预防或有效调解家庭暴力行为方面的作用,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民主法规的实施,为地方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宜隆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廷勇先生建议补充两项法律草案的部分内容。图片:Mai Hoa

此外,宜禄县和宜隆乡也对这两项法律草案提出了一些困难和意见。例如,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比较困难,只能是身体暴力,造成伤害,而不能是精神暴力或其他方面;难以发现,只有当事件发生时才能发现;难以干预,因为涉及家庭内部事务;难以处理,除非造成伤害,否则必须提起刑事诉讼。因此,有必要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细化,并对每项行为规定具体的制裁措施,以增强宣传和执行的有效性。

草案中提出的关于父母对子女教育、职业选择施加过大压力的提案,被认为是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家庭中因经济利益纠纷、土地继承权纠纷等引发的矛盾和暴力,是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新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需要有这方面的内容。

省国会代表团向宜禄县义龙乡永龙村两户革命功勋人士家庭赠送礼物。图片来源:梅花

关于《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应重视制定确保基层财务管理公开透明的规定。一些意见还提出了基层公开的形式,如设立检查委员会、基层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等。

持续关注预防家庭暴力

根据县、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琼女士代表省国会代表团接见他们,了解并参与国会立法过程;同时,她希望地方继续研究、补充意见和建议,深化向代表团提出的实际问题。

省委常委、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女士要求宜禄县和宜隆乡继续重视落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和第34号法令。图片:梅花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还希望县、乡政府继续重视宣传,发挥各街村调解队、俱乐部和组织的作用,主动掌握、有效开展预防家庭暴力工作,避免发生令人不幸和心碎的家庭暴力事件。

既要重视调解,更要有该办事的态度,形成震慑和预防。各级机关也要全面认真落实基层民主制度,形成推动地方发展的动力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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